房屋增加的电梯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2-03-04
摘要: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所以,房屋的使用年限和电梯的使用年限并不完全一致,将电梯单独核算为一个固定资产更为合适。

公司加装电梯,财税如何处理?

  公司在一座没有电梯的小楼里,员工每天爬上爬下被累得气喘吁吁。终于,老板一拍脑袋,决定要给公司加装电梯。那么各位财务人员,问题来了:公司加装电梯,财税如何处理?

  会计处理

  公司加装了电梯,会计上的疑点就在于,这部电梯应该单独入账呢?还是当作房屋的附属设备进行入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所以,房屋的使用年限和电梯的使用年限并不完全一致,将电梯单独核算为一个固定资产更为合适。

  同时,我们还可以查看财政部发布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便会发现,原来电梯的固定资产代码和房屋的固定资产代码是不一样的。这便从侧面印证了,大家把电梯单独成一个固定资产,按机械设备对电梯计提折旧的做法合理合规。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财办发〔2011〕101号

  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折旧方面。

  税法规定了,房屋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所以,结合上文的描述,被单独计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电梯,在税法上的折旧年限不能低于10年。

  如果会计核算的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就需要在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本年度可扣除的折旧额,将其与会计折旧额的差额进行纳税调增。当然了,一般而言为了简便工作,建议是在购入新资产时,参考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设置年限,减少相关的税会差异。

  另外,税法上还有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如果价值在500万以下,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所以,当电梯单独核算成为一项机器设备型固定资产后,该优惠政策就派的上用场了。

  不仅如此,在今年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该政策还有了延伸。李克强总理表示:对于中小微企业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新购置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当然,这个规定截止目前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只可拭目以待了。

  税屋提示——

  发改产业[2022]273号 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法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房产税

  房产税可谓“电梯税务”处理过程中的一大难题。需要抓准的一点是,在房产税的规定中,和在会计的规定中,二者对于“电梯”的看法并不一致。

  会计中要把电梯单独核算为固定资产,而房产税则把电梯当成房屋的附属设备。

  在计算房产原值时,税法将房屋附属设备的范围解释成了: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也包括电梯等。

  因此,电梯在会计上单独核算,确认为机器设备。但从房产税角度,电梯属于房屋附属设备,应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在电梯加装完成后,也就是在竣工验收完成或实际投入使用的次月起,电梯部分的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存在了。房产原值发生变化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更改备案信息,并按更改后的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法规依据: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财税地字〔1987〕3号第二条、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87〕粤税三字第6号第十二条

  可以看出,对于电梯,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都很是细致。这些细微的差异可能一个不留神就搞错了。

  来源:理道税筹    作者:覃嘉敏 导师:陈秀仪
 



  2008年12月的解答——

房屋增加的电梯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我公司的房屋,增加了一台电梯40万元。请问该电梯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您提到的电梯,我们理解应作为与房产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作为房屋、建筑物原值的一部分核算和管理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来源:安徽税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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