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税函[2019]395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90260号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21
摘要: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到9%,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90260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税函[2019]395号        2019-05-21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赵利生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深圳设立“中国国际中医药港”及加快推进深港河套地区中医药科技创新园项目的提案》(第20190260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建议政府在税收政策予以扶持”的提议与我局职能相关,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认为,赵利生委员提出在深圳设立“中国国际中医药港”的战略构想有一定的合理性,虽然我市没有税收政策制定的权限,但我局会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上级反映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实际上,近年来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涉及中医药在内的行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

  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到9%,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

  1.增值税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3.部分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大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从目前来看,出台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在于国家层面。当前我局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全力支持我市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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