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1]5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9-07
摘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联动、中介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的有效方式和管理机制,为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58号         2011-09-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济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试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联动、中介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的有效方式和管理机制,为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今年下半年评估软件上线运行,试点单位应用评估软件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2012年上半年全面推开,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促进房地产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建立新型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在评估技术、数据资料和人才储备等方面为新税制实施做好准备。

  (二)工作任务。建立领导工作机制,开展市场调研论证,制定评估技术标准;引进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模拟评税软件,并进行本地化改造;科学采集房地产税源基础数据信息,建立房地产数据库,搭建全市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总体架构;试点单位模拟运行评估软件,产生评估价格,并校验评估模型;对试点单位工作运行及评估结果进行检查验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应用评估软件实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市场调研论证,研究制定评估技术标准。组织地税、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高等院校和中介评估机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市场调研论证,分析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掌握房地产基础数据采集的方式和渠道。召开论证会,组织专家组对评估分区、评估模型和修正系数指标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确定全市评估分区设置、修正系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抽样信息采集的范围、渠道、方法,制定全市评估技术标准。

  (二)引进模拟评税软件,并进行本地化改造。引进国家税务总局模拟评税软件,结合本地业务实际需求,实施评估软件本地化改造,对评估技术标准和评估模型在功能设置、基准价格及指标、公式和参数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本地网络部署上线。

  (三)科学采集房地产税源基础数据信息,建立房地产数据信息库。根据评估技术标准要求,通过部门信息交换以及实地勘测、网上采集、房地产税控系统数据导入等方式,科学采集住房保障管理、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等部门所掌握的房地产基础数据,以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所涉及的基准地价、建造定额、容积率、房地产价格指数等数据信息,并按软件要求分类录入,建立房地产数据库。

  (四)模拟运行评估软件,验证并校准评估技术标准及模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计税价格检测标准的要求,对选用的软件、采集的数据、建立的数据库、确定的评估技术标准等进行检测,并通过完善技术标准或校准模型,解决验证中发现的问题,提高评估软件应用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五)合理应用评估技术,实施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以本地化软件为依托,利用采集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实施交易价格评估。要以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为参考,对评估结果实施检验,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同时,按评估值测算征税税率,并测算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完善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六)完善交易价格评估制度,探索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根据交易价格评估日常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估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评估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争议处理解决机制,为纳税人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地税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市城乡建设、财政、住房保障管理、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见附表),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积极提供相关基础信息,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三)提升业务水平。组织试点工作人员分批参加评估业务及相应软件培训,全面深入地了解评估理论和技术业务内容,提升试点工作人员评估业务水平,正确开展交易价格评估。

  (四)深化政策研究。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探索深化税收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附件1:

济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宗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孙法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明 (市地税局局长)

  纪宝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季 良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刘兴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卫 (市规划局副局长)

  姜秀杰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

  王玉柱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蔡精辉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罗 蓉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罗蓉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附件2:

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部门名称 相关职责
市地税局

负责确定试点单位,开展评估业务培训,组织试点单位开展交易价格评估;做好试点软件的本地化改造、设备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制定评估技术标准;采集和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信息;运用评估软件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

市城乡建设委

负责提供建设工程定额等相关数据信息。市财政局负责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给予适当财政支持。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负责提供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土地权属登记数据信息、基准地价数据及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调查等相关数据信息。
规划局 市负责提供新审批居住项目相关规划信息。
市统计局 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价格指数等相关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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