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留抵退税实务问答

来源:清茶税语 作者:杨泳 人气: 时间:2022-04-15
摘要:建设期的制造业,如果没有开始经营,不能留抵退税。而只有非制造业六个行业的收入,也不能按制造业行业享受留抵退税。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则可按小微企业申请留抵退税。

  题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较以往政策似曾相识又形同陌路,其中弯弯绕绕扑朔迷离,先整理日常咨询二三,以慰封控流年。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个重点支持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1+6”企业,并一次性退还“1+6”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问题一:制造业建设期期间,有增值税留抵,这期间只有房屋租赁收入,那么我按什么行业确定留抵退税主体资格?

  答:按照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贵企业虽为制造业,但因建设期间只有房屋租赁收入,没有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相应业务收入,因此,不能按照制造业等行业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问题二:那么建设期的制造业,如果没有收入,能退税,自己在建设期,做点不是六大行业的收入来减少点建设期的亏损,反倒一点都退不了,无法享受这个资金时间价值的优惠了?

  答: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制造业等六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可见,建设期的制造业,经营期不满3个月是不能享受留抵退税的。也就是说,建设期的制造业,如果没有开始经营,不能留抵退税。而只有非制造业六个行业的收入,也不能按制造业行业享受留抵退税。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则可按小微企业申请留抵退税。

  问题三:我是制造业建设期,正在上生产线,这期间我将仓库出租,有租赁收入,我是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租赁业的规模考虑是否小微,是吗?

  答:是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划型标准为: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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