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预[2018]243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22
摘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以及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相关要求,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为确保组建后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序开展工作。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

辽财预[2018]243号            2018-06-22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以及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相关要求,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为确保组建后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序开展工作,现对《关于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辽财税[2017]272号)补充通知如下:

  文件中凡涉及“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提法的均修改为“辽宁省税务局”。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2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