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劳社办发[2008]49号 2008-3-2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的养老保险工作,现将《2008年养老保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08年养老保险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继续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重点,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建康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抓好国务院38号、省政府4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认真总结国务院38号、省政府42号文件下发以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经验。一季度,组织各市州交叉检查贯彻42号文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制度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由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统一调整到80%。 二、继续推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 坚持把计发办法改革作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总结各地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过渡期内的相关问题,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过渡和待遇水平合理衔接,实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稳步推进省级统筹 进一步开展实施省级统筹的调查研究,按照统一制度、预算管理、余缺调剂、分级负责的模式加快推进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节奏,推进省级统筹工作进程。 四、推动做实个人账户工作 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在做实4%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争取做实到5%。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促进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规范运行和保值增值。 五、服务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相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适应农业“小三场”、文化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国有林场,乡镇事业单位延伸机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按照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积极推进相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服务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 六、研究完善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摸清城镇未参保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镇未就业老年居民、未参保的返城下乡知识青年的底数,进行相关测算,研究提出解决他们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应参保而未参保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不符合正常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研究养老保险费“前补后延”的政策。研究参保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有关政策。研究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及不同参保政策相互衔接问题。 七、完善农垦企业养老保险政策 针对农垦企业养老保险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重点研究改革计发办法和解决缴费与土地挂钩等问题。 八、做好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鄂劳社发[2007]102号文件精神,加强调待工作督办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将调待补助资金分配下拨到位,确保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完成。认真总结近年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基本养老金调整与个人参保缴费挂钩的办法。 九、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加强对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问题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做好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工作,规范企业年金的发展。组织好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移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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