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运会集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通知 辽地税法[1998]327号 1998-11-06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7号《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八运会前夕,通过集资的办法筹集的291.3万元资金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请各地遵照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11月0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