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五种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 作者:纪宏奎 人气: 时间:2021-08-02
摘要: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税收政策有特别规定的,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税收政策有特别规定的,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注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并且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16年12月的解析——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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