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闻发布会

来源: 作者: 人气: 时间:2015-02-04
摘要:2015年2月4日10:00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闻发布会 孙军工: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孙军工: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大家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关情况...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杜专委说了,司法解释条文直接或者间接体现了程序公正。请您列举几个具体条款来说明一下民诉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确保程序公正的?

杜万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条款比较多,涉及程序公正方面的内容也很多。这次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全文552条规定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程序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比如在怎么实现程序公正方面,首先在审级上,一审以后当事人可以二审,二审后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对于再审申请被驳回以后,如果当事人还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等等。其次,在诉讼权利上,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方起诉,对方有权进行答辩。由于条文比较多,可以说每一条都涉及程序公平正义问题,大家可以认真阅读。

孙军工:我替大家问一个问题,请孙佑海主任回答一下。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是一个配套的系统工程,除了这一部552个条文司法解释之外,还有哪些正在做的配套实施工作,请他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孙佑海:就这个问题,杜专委刚才已经讲到了。我们在起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同时,还做了两项工作。

孙佑海:第一,对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同步进行修订。第二,对民事案件的案由也在同步进行修订。所谓民事诉讼的文书样式,如果通俗一点说的话,比如要起诉,起诉要有起诉状,对方要有答辩状,如果反诉的话还要有反诉状,如果申请担保还需要有一些保全的诉讼文书。从起诉开始,一直到案件审结,是由一系列的诉讼文书组成的。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制定了关于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现在诉讼文书一共有900多种,接近1000种。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这次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来以后,有一些新的制度,比如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等等,这些新的诉讼需要有新的诉讼文书样式与之配套。原来有的一些诉讼文书,由于各个审判部门也单独制定,不够规范。所以,我们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规范审判工作程序,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保证案件的质量,这次同步进行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修订。我们力争尽快公布。

孙佑海:另外,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的修订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所谓案由,就是起诉作为法院也好,当事人也好,是对案件的性质要有一个描述和科学的分类。打一个比方,就像我们到中药房抓药,有一个归类,有一个药方如何排列的问题。有了一个科学的案由以后,便于当事人起诉,便于人民法院进行案件的审判。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有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由于新的民事诉讼法特别是司法解释出来以后,增加了许多新的制度,所以相应的有一些配套的案由也需要补充。这项工作也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由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业务庭室正在抓紧进行,希望尽快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想请问,这部司法解释在保障司法公开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孙佑海:非常感谢。最高法院对司法公开是非常的重视,因为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推进这方面工作,一是审判程序公开,二是裁判文书公开,三是审判流程公开。这次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在这方面强化了一些规定。一个是关于公开审理。我们过去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一审普遍要求开庭,二审考虑到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的条件,法院案件比较多,审判力量有限,所以原来对二审的开庭,过去要求不是很严格。所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次司法解释就对二审开庭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二审案件要尽可能的开庭,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孙佑海:第二,这次规定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法。我们现在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能够公开的尽量公开,尽量方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对案件的情况进行查阅。

孙佑海:第三,规范裁判文书的质量。刚才讲到,一个是诉讼文书,现在正在抓紧做,将来搞出来之后,从起诉一直到案件的终结,估计能有个上千种。

孙军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光临,谢谢杜专委和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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