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5-12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规定,现就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016-05-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 本法规附件《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中的“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修改为“北京市西城区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规定,现就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详见附件)按照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实行由分支机构按月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按季度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办法。

  二、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3%.

  三、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施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2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名称 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名称 经营地所在区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信设备维护中心 海淀区 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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