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优化的温馨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05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于2021年6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优化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于2021年6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增功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版)(网页端)、功能推荐(网页端)以及"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需求征集问卷"(网页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客户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跟票管)】(客户端)、【企业所得税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状态查询】(客户端)。

  需求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网页端)、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页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网页端)、注销税务登记(网页版)等等。

  需求优化: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客户端)、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客户端)、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客户端)、发票票种核定(客户端)等等。

  此次功能优化同时涉及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客户端两个办税渠道,其中网页端涉及税费申报缴纳、申报信息查询、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等4项业务功能;客户端涉及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使用、综合信息报告等3项业务功能。

  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1.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版本升级说明

  2.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版本升级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5日

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版本升级说明

  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版本已升级到V10319。优化升级内容共计44项。其中,新增(屏蔽)系统功能3项、系统优化功能28项、程序错误修改16项。具体情况如下:(注4月版本含有财产行为纳税申报)

  一、新增(取消)系统功能

  (一)新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版)

  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版)】

  根据《XQ20210179所得税司关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信息系统升级的业务要求(五)》需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分支机构年度申报。

  (二)新增功能推荐

  路径:常用功能下

  当有新功能时,可直接在此功能下将新功能添加到常用功能

  (三)新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需求征集问卷”

  路径:公众服务下

  纳税人在未登录状态下可以填写此问卷

  二、系统功能优化

  (一)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当合同信息过多时,数据加载慢的现象。

  (二)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点击“下载导入模版(D)”按钮后,下载模板中“企业基础信息”表中“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前10位)”中“国籍(注册地址)”字段优化为下拉框形式。

  (三)优化申报错误更正,当选择委托代征申报时,由于数据过多,数据加载的现象。

  (四)优化通用代扣代缴数值传递,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中的内容都传递到后台数据库。

  (五)优化通用代收代缴申报,打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不默认进行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表》当征收品目选择为成品油类时,将“计税金额”项置为不可录入。

  (六)优化申报作废及更正,选择文化事业建设费,查询结果中区分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和(娱乐业)。

  (七)优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印花税】-受理信息内的【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默认带出当前登录人信息。

  (八)优化网上领票,增加监控,当纳税人为非机动车企业时,不允许其领用机动车统一发票。机动车企业判定条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归类管理为:国内生产商;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授权经销商;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其他经销商”。当纳税人不被归类为这几项时,判定为非机动车企业。

  (九)优化一般退抵税管里,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时,屏蔽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功能中退抵税费原因类型为“306|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的选项"。

  (十)优化一般退抵税管理,选择入库减免退抵税并且“退抵税(费)依据文书”为“产教融合”相关时,若纳税人不在产教融合名单之内,则给与提示“您不在产教融合企业名单中,不能进行产教融合型企业退税”。

  (十一)优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填写规则,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和【期初平均买价】为必填项

  (十二)优化一般退抵税管理网厅受理环节,增加反签收按钮。

  (十三)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填写【103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提示为“103资产总额可能误填为元,请修改!”;填写【104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单位人)】提示为“104从业人数可能填错,请修改!”

  (十四)优化自然人申报车船税,页面增加“年度”字段,方便纳税人进行补充申报。

  (十五)优化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主管税务所(科、分局)】自动带出。

  (十六)优化车辆购置税申报,增加监控当不含税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超过10万元(含10万)时,启动熔断机制,业务阻断,并提示当前申报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面价格低于市场的平均交易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电子税务局不予受理,并提示“请到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十七)优化我的待办,财行税的未申报显示,在功能后面增加税种名称。

  (十八)优化契税申报,一个减免性质根据不同所属期显示不同减免性质名称。

  (十九)优化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下方“填表日期”自动带出并置灰。

  (二十)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暂存”按钮,点击“暂存”后,暂存按钮的“暂存”两字变为120秒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变为“暂存”两字,可继续点击暂存按钮。

  (二十一)优化发票代开的模板,去掉模板中红字样例栏次。

  (二十二)优化代开发票,在购方信息中增加红字提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可获取已登记纳税人信息”

  (二十三)优化新办纳税人事项套餐,1、基本信息所有信息自动带出,置灰不可修改。经办人取当前实名登录人身份信息。“是否办理一般纳税人”点击“是”,校验“纳税人类别”、“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为必录项;“会计核算是否健全”默认为“是”,置灰不可修改;“是否办理一般纳税人”点击“否”,“纳税人类别”、“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为非必录项;且4个选项置空、置灰。2、票种核定信息需要添加如下监控规则(开业设立日期在2021年1月21日之后(含2021年1月21日))1)、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栏次不得超过10万元,“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每月领用份数”合计数不得超过25组。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开票限额”栏次不得超过10万元,“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对应的“每月领用份数”合计数不得超过50组。3)验旧方式默认验旧领新切不可修改。4)最高开票限额默认隐藏此栏,为非必录项;监控票种核定信息,若票种核定信息中含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带出此栏,为必录项。3、有票种核定的纳税人或有一般人资格的纳税人,强制监控信息如下提示语为您不符合办理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条件,请使用单独功能进行业务办理。4、首次申请税控设备功能添加是否申请税控设备按钮,领用税控相关发票不允许选否。

  (二十四)优化注销税务登记,注销原因选择“依法破产”时,增加填写“破产判决书”环节。

  (二十五)优化下载专区,增加时间字段

  (二十六)优化票种核定,非机动车企业,不能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非机动车企业时,不得新增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纳税人非机动车企业时,若存在已核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仅允许对已核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行删除。提示信息为“当前纳税人无机动车企业标识,不得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类信息调整或缴销空白发票。”机动车企业判定条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归类管理为:国内生产商;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授权经销商;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其他经销商”。当纳税人不被归类为这几项时,判定为非机动车企业。

  (二十七)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的打印及导出模板,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带出【经营范围】【所属行业】。

  (二十八)优化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跨区税源登记申报时优化针对财产和纳税行为税申报中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跨区税源登记申报时,优化监控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条件取其主体登记资格。1.主体在申报属期内有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信息,则跨区税源登记“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自动带“否”,不可修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自动带出“0.0000”不可修改;2.主体在申报属期内无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信息,则跨区税源登记“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自动带“是”,不可修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自动带出“50.0000”不可修改;3.省外跨区税源登记,无法判断其主体登记的资格时,则跨区税源登记“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默认为空。

  三、程序错误修改

  (一)解决了已登记纳税人注册环节,填写了登录人密码后,在初次登陆电子税务局依然要求设置个人密码的问题。

  (二)解决了申报信息查询,点击2020年属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后方的【打印】或者【导出】均提示“发生未知原因错误,请核对相关信息。”的问题。

  (三)解决了申报错误更正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里的【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不允许修改的问题。

  (四)解决了财报表报送,已报送企业会计制度附注表却依旧提示该表未报送的问题。

  (五)解决了小规模纳税人季中或季末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时申报了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取值逻辑错误的问题。

  (六)解决了【申报信息查询】,查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导出】和【打印】【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是空的问题。

  (七)解决了财报表查询中,《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数据不正确的问题。

  (八)解决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纳税人提交后,生成两条数据表数据,且局端审批时,纳税人提交的信息看不到的问题。

  (九)解决了一般退抵税管里,退税金额多于7位时,系统报文自动变为科学计数法,导致前台审批报错的问题。

  (十)解决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上一步,返回选择税源信息的页面。选择属期后勾选税源,页面没反应,不会显示选择未申报税源提示的问题。

  (十一)解决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印花税时提示信息有误的问题。

  (十二)解决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租金收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收入)初始化报错的问题。

  (十三)解决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提交后,回执无报告的问题。

  (十四)解决了一照一码户注册,实名认证时,系统报错的问题。

  (二十九)解决了代开发票中的“常购方信息”,联系电话填写座机时候,系统监控有误的问题。

  (十五)解决了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回执缺少上一机构信息,显示为空白行的问题。

  (十六)解决了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时,《境外关联方信息表》中【上市交易所】和【记账本位币】显示为代码的问题。

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版本升级说明

  2021年6月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已升级到3.27.003版本,优化升级内容共计32项。其中,新增功能3项,优化功能18项,程序修改1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功能

  (一)新增【按期申报套餐】功能。电子税务局自动判断纳税人当期所有应申报税费种(按次申报除外),并在同一界面进行展示。纳税人可以通过此功能快速进入相应申报界面。

  (二)新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跟票管)】功能。

  (三)新增【企业所得税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状态查询】功能。

  二、优化功能

  (一)优化首页页面功能。常用功能中增加“功能推荐”功能(根据纳税人使用频次,建议纳税人添加)

  (二)优化【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

  1.计费依据保留六位小数;

  2.【申报表信息】栏次增行时填写“征收品目”带出下拉数据。

  (三)优化【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功能。

  1.当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都不一致时提示:“附表《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中的纳税人名称:XXXX,必须在《G101000关联关系表关联方名称》列表中。”;

  2.当纳税人名称一致,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时提示:“附表《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XXXX,必须和《G101000关联关系表关联方名称》列表中对应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四)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套餐】中【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当“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内纳税人,选择税目为“资金账簿”时,“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自动带出对应选项,如未带出,加载下拉菜单可进行选择。

  (五)优化【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功能。明细报告表页面中,增加【代扣代缴标志】,选择征收品目时自动赋值,默认为【代扣代缴】,不可修改。

  (六)优化【本期应申报】功能。增加“申报明细”按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申报状态按征收品目分别显示。

  (七)优化【车辆购置税申报(新版)】功能。

  1.增加监控条件:当不含税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超过10万元(含10万)时,业务阻断,并提示:“当前申报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面价格低于市场的平均交易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电子税务局不予受理,请到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2.原监控规则与新增规则存在关系为【或】,具体规则如下:

  1)发票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时,按发票价格计税;

  2)发票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30%以内(含30%)或发票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不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时,按发票价格计税;

  3)发票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30%以上时或发票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超过10万元(含10万)或关联不到总局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时,需要提示:“当前申报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票面价格低于市场的平均交易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电子税务局不予受理,请到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八)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套餐】中【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针对“按次申报”栏次的“税目”增加监控:当选择的税目存在有效的按期申报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时,不允许其继续填写,并给以弹出提示“选择的税目存在有效的按期申报的税费中认定信息,不允许按次申报”。

  (九)优化【批量零申报(解除非正常户用)】功能。

  1.增加未报送资料附表,带出未报财务会计报表情况;

  2.当主表没有应申报信息则不允许进行零申报;

  3.新增“打印零申报确认单”按钮,点击按钮后,可对应申报信息进行EXCEL导出后进行打印,点击确认后,可对报表进行检查及申报。

  (十)优化【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功能。

  1.基本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经办人取当前实名登录人身份信息;

  2.增加“勾选框”,是否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页面部分增加标题:“添加票种核定信息”、“添加购票人信息”、“添加发票领用信息”;

  4.监控票种核定专票的数量不能超过设定值,默认为不能超过25份,普票不能超过设定值,默认为50份;

  5.验旧方式:默认带出验旧领新,不可修改;

  6.增加“勾选框”,是否办理“首次申领税控设备”;

  7.初始化监控,有票种核定的纳税人或有一般人资格的纳税人,强制监控提示语为:您不符合办理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条件,请使用单独功能进行业务办理。

  (十一)优化【终止网签三方协议】功能。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信息不可以作废,可以撤销;“未验证”的可以点击【作废】。

  (十二)优化【入库减免退抵税申请】功能。校验纳税人是否在“产教融合企业名单”中,增加提示信息:“您不在产教融合企业名单中,不能进行产教融合型企业退税,如需退税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十三)优化【留抵退税缴回申请】功能。

  1.“留抵退税文件号”支持多选;

  2.新增“查询”按钮,点击后弹出留抵退税办理情况查询界面;“留抵退税文件号”选项显示简称“39号公告”、“84号公告”、“8号公告”;

  3.留抵退税办理及缴回情况中“留抵退税文件号”、“留抵退税工作流号”、“留抵退税金额”、“已缴回税款金额”、“留抵退税所属期起”、“留抵退税所属期止”、“留抵退税退库时间”均为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留抵退税办理及缴回情况支持“删除行”操作;

  4.“缴回税款金额”自动录入的值为“留抵退税额-留抵退税缴回额的绝对值”,可以修改录入小于这个数值,但必须大于0。如果超出这个数值,系统提示“缴回税款金额已超出退税款。”;

  (十四)优化【变更税务登记(个体经营)】功能。变更内容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或业主身份证件号码时,对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为非正常户增加提示性校验。提示内容为:“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机关的××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请在变更法定代表人后,解除非正常户。”。

  (十五)优化【发票票种核定】功能。在选择发票种类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进行判断校验。如不满足非机动车企业判断规则,则提示:“当前纳税人无机动车企业标识,不得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类信息调整或缴销空白发票。”并且阻断办理业务。

  (十六)优化【网上领票申请】功能。调整发票领用功能,非机动车企业,不能领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提示信息为“当前纳税人无机动车企业标识,不可领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类信息调整或缴销空白发票。”。

  (十七)优化【网签三方协议】功能。“网签三方协议”中新增和修改子窗体取消撤销和作废按钮。

  (十八)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套餐】中【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基础税源信息表中,将经度、纬度拆分为“经度度”、“经度分”、“经度秒”及“纬度度”、“纬度分”、“纬度秒”三项。

  三、程序修改

  (一)关闭【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功能。

  (二)修正【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中,修正关联方名称中存在“,”时校验不通过的问题。

  (三)修正【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修改导入模板,将【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和【扣缴义务人名称】设置为空;

  2.代扣代收专用表,当征收品目选择为【成品油】一类时,将【计税金额】设置为不可录入;

  3.代扣代收专用表增加校验“实缴金额必须大于零”;

  4.审核时,明细表中所有数据的【实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合计必须与【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附表】所有数据的【实缴金额】合计一致,不一致时增加提示校验信息。

  (四)修正【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功能。修改导入模板,将【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和【扣缴义务人名称】设置为空。

  (五)修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中,减免性质下拉框带出数据项不准确的问题。

  (六)修正【网签三方协议】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文件超过4M,保存时出现卡顿的问题。

  (七)修正【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中补打成功后在“电子完税证明查询(新)”中下载完税证明,纳税人识别号仍显示(旧)税号的问题(优先获取社会信用代码)问题。

  (八)修正【申报更正】中,当更正所属期为2019年4季度的【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时,无法按原减免选择的问题。

  (九)修正【增值税预缴申报】中,跨省报验户申报增值税预缴未带出附加税申报表的问题。

  (十)修正【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中,保存提交时原纳税人状态代码为空,导致做清算报备备案作废时无法作废的问题。

  (十一)修正【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套餐】中,【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时,修改填写计算基数,选择排污系数,应补退税额未自动计算,应补退税额未变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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