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税函[2021]12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1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19
摘要: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一轮开放开发的精神,促进出境游旅客在境外购物消费转移到平潭,促进平潭旅游业发展。2019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请求支持赋予我省平潭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始终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110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1]123号        2021-7-19

郑天弋委员: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建议》(20211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一轮开放开发的精神,促进出境游旅客在境外购物消费转移到平潭,促进平潭旅游业发展。2019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请求支持赋予我省平潭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始终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积极争取推动平潭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尽早落地。同时,一如既往地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惠及平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平潭高质量跨越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共同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质量跨越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静

  联系人:杨雄富

  联系电话:0591-87098910,1350939970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7月1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