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税发[202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4-11
摘要: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税发〔2024〕31号                   2024-04-11

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24年,税务总局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治区税务局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逐条进行细化和责任分工,征求意见后形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区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区局党委“1368”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春风行动”、“行政效能提升”工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密切联系市场主体、诉求解决等工作,要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拓展升级举措,推动税费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更多税务智慧和力量。

  税 屋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自治区税务局对总局推出的36条措施进行细化,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

  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按照总局部署,加快推进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配合总局做好电子税务局手机端开发,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

  (二)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持续强化纳税信用新举措的宣传培训。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提升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银税合作的对象,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银行聚焦小微企业贷款“短频急”的特点开展产品创新,切实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三)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转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模式,有序推广涉税专业服务集中监管,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推动将区县税务机关所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到一个税源管理分局(科、所),逐步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个部门扎口管”“一批人员专业管”。构建税务代理人员识别指标,持续夯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制信息采集基础工作,加强网信办、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三、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

  持续关注涉税涉费高频热点诉求,在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税涉费诉求解决效率。

  (四)健全诉求解决机制。按照总局部署,持续推动诉求解决机制走深走实,深化“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渠道,强化直联点税务机关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精准推送,发挥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宣传辅导实效,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申报享受遇到的问题,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准确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可视答疑服务,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实名归集、分析,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邀请,解答热点诉求,探索各盟市地区联动,跨区域合作开展可视答疑,实现“一地答疑、多地共享”“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五)增强破解难题实效。拓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先退税范围,将适用简易申报的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范围。编制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精准推送新办纳税人想要了解和需要掌握的政策、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引导新办纳税人系统了解需要办理的涉税业务,帮助新办纳税人全面了解税收基础内容,进一步增强新办纳税人自主学习意识。按照总局部署,聚焦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连续第四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的宣传辅导方式,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推广试用大企业服务模块,根据总局部署推广“税企治”涉税诉求、调查问卷收集、精准推送定制性纳税服务等功能,帮助大企业及时获取税费政策信息和专业辅导;推进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建设,及时协同研究解决大企业关切的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问题,推行接诉即办,高效率协调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事项。配合总局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拓展《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范围,加强对开具适用对象的宣传辅导,提升对“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

  持续深化数字赋能,通过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推动办税缴费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成本降低,切实做到高水平优化提升税费服务。

  (六)推进数据互通共享。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人社、农牧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优化系统查询、提示提醒等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支持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政策。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完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预填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信息预填服务,便利及时享受。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一站式”申报功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信息,纳税人无需下载缴费凭证即可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关联不动产交易环节信息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系统自动预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纳税人补充、更正、确认后,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积极探索利用自然资源等部门交换信息,进一步提升预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便捷性。税务部门在约定时限内向医保部门回传低收入困难群众保费征缴情况,协助医保部门做好权益确认、筛查未参保困难群众;建立资助参保困难群众信息库,对未参保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宣传、精细服务,落实落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七)加强数字技术运用。借助数字技术手段,依托可信身份体系、电子证照共享、电子化报送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发票电子化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票据管理成本,更好满足旅客便利化用票需求。积极推广“乐企”平台,制定并发布“乐企”接入规范,逐步扩大乐企接入企业范围,为符合条件的集团企业创造条件接入,拓展自用、他用、联用服务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数字化发票开具、交付、使用等服务,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贯通,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配合档案、商务、财政等部门,进一步研究拓展电子发票与电子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联合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五、进一步推进税费服务方式创新

  持续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场景式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升级“跨域办”“跨境办”“批量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

  (八)推进“跨域办”。按照总局部署,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税服务厅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资料传递、屏幕共享等技术,通过“先试点后推广”方式,探索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下纳税人进厅跨区域办理需求。推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异地业务线上办,通过场景式归集,整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预缴、反馈等功能,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一次登录、直接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避免频繁切换账号身份。

  (九)推进“跨境办”。丰富“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知识产品,深入研究影响企业海外投资和经营的税收因素,通过定期沟通机制向企业推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税制概况、蒙俄投资税收指南和税收协定等关键信息;定期召开“北疆企业赴俄蒙投资税收沙龙”,为企业“一对一”辅导解决问题;融入地方政府圆桌会议机制,对外资企业的税收问题清单跟踪督办,持续提振外国投资者投资信心。整合相关功能,为“走出去”企业集成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根据纳税人定制需求,精准推送投资目的国(地)涉税资讯。建设优化英文税收政策法规库,方便跨境纳税人查询知晓税收政策。推出对外支付业务智能预填综合办理,将合同信息采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多个关联事项组合,实现关联要素不同表单间复用和预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针对非居民所得不同类型项目,纳税人通过点击选择即可实现智能算税、多税种一键申报,提升申报体验。加大跨境电子缴税推广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跨部门沟通机制,优化跨境税费缴库退库办理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支持跨境全程电子缴退税,提升跨境税费业务办理便利度。

  (十)推进“批量办”。紧贴涉税专业服务便利办税需求,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电子税务局中的代理办税功能,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提升涉税专业服务申报效率和使用体验。

  (十一)推进“一窗办”。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为纳税人申报、缴税、获取发票和税票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业务与涉及的税收相关业务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网上一窗”办理,优化二手房交易税费线上支付方式,实现发票代开网上办。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一次办”,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构建联合服务体系,实现在一个窗口办理各部门业务,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登记办税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开展“春风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的具体举措,全区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做纳税人缴费人的倾情服务者,努力在高水平优化税费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深化内外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密切联系市场主体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工作风险,做好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将春风行动成效体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上。

  (三)强化内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区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内外宣传双向发力,对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宣传推荐亮点做法。对外聚焦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增强获得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以税费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