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2019-08-15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制定了《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8月15日 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后,原有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为更好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聚焦重大疑难案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功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结合各地案件情况对全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进行统一调整。 二、主要内容 调整后全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分三档,拟处罚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拟处罚金额300万元以上的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拟处罚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县(市、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三、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同时废止。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