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税发[2015]5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合作协议》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24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建立定期交流会商机制,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小企业业务部为双方联系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存在问题,商议解决方案,支持自治区内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合作协议》的通知

内地税发[2015]56号                  2015-7-24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建设银行各盟市分行、区分行直属分支行、营业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决定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合作关系,并签署了《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将《合作协议》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税易贷”业务发展

  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是基于大数据产品设计理念,通过银行与税务部门合作,由税务部门定期提供年缴纳税额(营业税、所得税、减免税等税项的总和)5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名单,由银行主动联系名单内小微企业客户,并进行现场调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客户,为其提供“税易贷”融资服务等综合金融服务。

  各级地税机关、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税易贷”产品的优势及特点,积极推进“税易贷”业务的发展。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信息优势、政策优势、公信力优势及资源优势,批量向当地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提供小微企业纳税信息,建设银行分支机构要开展批量化营销工作,积极促进“税易贷”业务在当地的大力发展。

  二、加强交流,构建定期沟通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建立定期交流会商机制,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小企业业务部为双方联系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存在问题,商议解决方案,支持自治区内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各级地税机关、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在8月底前全部签署《合作协议》,要比照自治区级模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定双方联系机构和负责人,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加强辖内诚信纳税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和县域经济金融服务。

  三、大力合作,确定“税易贷”目标客户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各级地税机关要定期向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提供优质纳税客户名单,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征税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单位和法人联系方式等,详见建设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建总发〔2014〕143号)附件1(小微企业“税易贷”客户推荐函)和附件2(小微企业“税易贷”业务纳税证明)。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通过对客户纳税信息和经营情况分析判断,对符合“税易贷”业务办理条件的客户上门逐户营销,向客户介绍“税易贷”产品办理流程和所需客户提供资料,提高客户营销质量和营销进度,同时要定期向当地地税部门反馈“税易贷”业务融资情况。

  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8月底前均要成功办理3笔以上“税易贷”业务,并于9月5日前将与当地地税部门的合作情况及协议签署情况(见附件:税易贷“平台搭建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表)上报建设自治区分行,以后每月5日前上报该表。

  四、加大”税易贷“业务宣传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

  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内蒙税易手机APP、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税易贷“融资业务。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通过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等载体宣传”税易贷“产品准入条件、适合客户群体,让客户充分了解”税易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办理流程等。

  各级地税机关和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可以通过在办税大厅摆放”税易贷“宣传资料和召开客户推介会等方式,加强”税易贷“业务培训和宣传活动,让当地小微企业客户全面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快速提升”税易贷“业务的知名度。

  五、加强组织保障,保障”税易贷“业务顺利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和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对”税易贷“业务推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亲自对接和联系,并随时关注”税易贷“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税易贷“业务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地税机关和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在”税易贷“业务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从中找出业务亮点、发现业务风险点,为下一步精准营销和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各级地税机关、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推进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小企业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内蒙古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纪晓明 0471-4343243

  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 唐仲尧 0471-4593633

  杨瑞琴 0471-459363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

2015年7月24日

标签: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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