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188号 2002-05-24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近几年来,我省各市、州局在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酒店、服务、娱乐等第三产业的所得税管理上采取了不少有效措施,大部分地方能够坚决贯彻总局精神和省局的要求,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强化征管,逐步规范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秩序,促进了企业纳税意识的提高,为全省涉外所得税超额完成任务作出了贡献。但是在政策的执行、具体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各地政策执行程度不一,有的市、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行业的所得税仍未进行预征,存在行业性的税收管理漏洞;二是征管措施不到位,管理力度不够,税源底子不清,存在漏征漏管现象,对房地产等行业普遍亏损的异常现象没有强有力的控管手段;三是没有积极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和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至于征管工作开展起来被动,有阻力,难度较大。 随着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渐趋完善等因素,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我们要把加强外商投资第三产业的所得税征管作为促进涉外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和保证今年收入任务完成的重点,积极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措施,保证征管到位,扭转第三产业长期账面亏损,企业所得税增长幅度不大的局面,为此省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税源调查,摸清税源底子,加强税源监控 各市、州涉外税收管理部门要全面、系统地开展税源调查,尽快澄清税源底子,提高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督促企业办理好税务登记和按期申报,摸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要在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基础上,强化整个外商投资第三产业所得税的管理。对房地产、酒店、服务、娱乐等行业要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档案,不论盈亏,都要要求企业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和税收资料。针对部分企业长期申报亏损的现象,可以采取审核分析、约谈举证、评定处理、成果分析等方法,综合纳税人的各种申报资料进行纳税评估,以提高纳税人的申报真实性和准确率。 二、以查促管,完善征管制度,健全征管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征管手段,认识到对征管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重要性,研究具体措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操作规程,以解决对房地产等行业检查中工作量大、取证困难等问题。涉外、稽查部门要相互配合,以开展对缴纳营业税的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检查为突破口,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在检查中挖掘潜力,以此促进日常税收管理的加强。要加大惩治力度,明确重点征管户,对房地产行业坚持采取预征和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办法,对酒店、服务、娱乐等行业还可以采取实地调查等办法,要在当地抓好一至两件有影响的典型案例,以重点来促全面,以检查来促申报,提高广大企业的纳税意识。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协调 在对外商投资第三产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与地税、工商、国土、招商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起双方日常工作中的资料传递、信息反馈制度。如针对大部分第三产业不在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情况,可以采取与地税、工商等部门联查的方式,发现和防止漏征漏管现象。对税收政策要进行多方位的宣传解释,以取得社会的支持,企业的理解,创造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目标管理 各地在实际征管工作中要注重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执法,文明办税。既要严肃执法,还要做到运用政策适当,树立好服务意识,以支持当地的招商引资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狠抓考核落实,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人员的业务培训,委派业务过硬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以利于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等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 五、请各地按照全省涉外税收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对外面投资房地产、酒店、服务、娱乐等行业的调查情况及时报送省局涉外分局,并在年底对所有缴纳营业税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与年终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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