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21年上半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3-25
摘要:跨区稽查局检查部门组织抽取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自查,并重点做好查前入户辅导工作,辅导企业填好《随机抽查对象自行补税明细表》,自查结束后要将自查应补税款积极组织入库。案源管理部门须按时将自查税款录入“金税三期”系统作为稽查查补收入。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3.发放的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在省政府批准的扣除标准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发放奖金或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支付债权、股权的利息、红利时是否扣缴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6.房地产销售人员取得销售佣金是否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为管理人员购买住房,支付房款,是否并入雇员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8.各种促销活动向客户赠送礼品,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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