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1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2-08
摘要:电子税务局新增对机动车、二手车数电票的计算预填:将新增试点的两类数电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汇总预填至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销项数据栏。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1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2024-2-8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4年1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银税互动授信协议、逾期申报项目展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校验、首页登录入口、自助办税终端汇总代开发票打印、机动车及二手车发票数据预填6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办税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功能进行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税 屋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1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1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优化银税互动授信协议内容

  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授信协议内容增加“详见附件《授权银行查询涉税明细信息》”内容,点击后展示授权银行查询的涉税明细信息,纳税人需勾选同意后方可办理授信。

  二、新增逾期申报功能个人所得税逾期项目展示

  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功能获取到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明细信息后,展示在该功能界面,并提醒纳税人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

  三、优化文化事业建设费校验规则

  电子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优化表间校验规则:

  1.应征收入数小于零时,本期应补(退)费为负数,则减除额必须为零,不允许在当期无应缴费额情况下继续抵减。允许在以后所属期应征收入数大于零时填写减除额,用于抵减费额;

  2.应征收入数应大于等于发票数据,发票数据以商品编码为“广告服务业、娱乐服务业”的发票销售额作为校验依据。

  四、取消首页旧版登录入口

  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取消“旧版登录”入口,同时优化首页文字提示内容,访问原旧版登录入口地址将跳转到新版登录页面。

  五、新增支持自助终端打印汇总代开发票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汇总代开发票业务,领取方式选择自动终端领取后,可凭短信提取码到线下自助办税终端打印汇总代开发票。

  六、新增机动车及二手车发票预填功能

  电子税务局新增对机动车、二手车数电票的计算预填:将新增试点的两类数电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汇总预填至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销项数据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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