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财税字340号 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6-12-01
摘要: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车船,自1986年10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86]财税字340号     1986-12-01

  
  1986年11月14日财政部[86]财税字第326号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来电话询问《通知》第一条的确切含义。现明确如下:

  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车船,自1986年10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通知》第二,第三条不变。请各地按本补充通知办理。

财政部

1986年12月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