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3]44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3-04-11
摘要:实施并购招引“集聚带动”工程。首次提出在防控风险迁移的前提下,明确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登记部门提出了域外上市公司招引迁移的系统工作要求。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3]44号         2023-4-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16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两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聚焦全市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打造“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用5年时间,努力实现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每年新增上市挂牌公司不少于10家,直接融资比重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梯次储备“金种子”工程。完善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标准,适时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其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每年推荐入库企业不低于6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低于100家;市科技局每年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不低于12家、6家;市商务局每年推荐本行业优质企业6家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每年分别推荐本行业优质企业3家以上;市国资委每年推荐本领域优质企业2家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照入库标准,重点围绕“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领域,筛选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融合创新、半导体技术、现代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产业优质企业,统一归口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梯次管理。入库企业营收、净利润等基本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要求50%以上的将被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实行“一企业一方案”,由各推荐单位制定上市培育方案、设立包联专班、建立包联台账。未来5年,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持100家左右,其中每年重点培育企业保持2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二)实施专精特新“孵化成长”工程。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培育实现规范运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河北股权交易所“专精特新”专板,鼓励专板培育层企业在申报新三板挂牌同时,向北交所提出适用挂牌上市直联审核监管机制申请,推动企业加速登陆北交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和名单推送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进入专板,每年向专板孵化层、规范层和培育层分别推送企业25家、12家和6家以上;指导入板企业全面提升合规水平,依法依规优先推荐入板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实施融资对接“精准滴灌”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按规定在投贷联动、贷款贴息、担保奖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各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入库企业名单双向推送机制,鼓励各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入库企业进行筛选并开展前期尽调,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基金投资额用于对入库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入库企业发债,在河北股权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可转债的,通过增加信用担保、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引导债权人逐步降低票面利率。提高企业获贷便利度,将入库企业名单全部导入市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逐个实施精准画像,高效匹配银行信贷产品,为入库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获贷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唐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实施配套服务“优化提升”工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与各交易所、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加强与河北省企业上市服务联盟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唐山服务基地”作用,组织全国头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研等专业机构定期走访重点培育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专业培训、业务指导、个性诊断、会商研判、投融资对接等定制化公益服务和专业化解决方案,每年组织开展活动4场以上,帮助企业解决“不想上、不敢上、不会上”的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将重点培育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对需要登记注册、开具证明、审批备案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优先办理、即报即审、限时解决。同时,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存在非重大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实施辅导规范“加速助跑”工程。强化县区属地责任,持续传导包联服务工作压力,促进辅导期企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引导辅导机构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念,强化申报即担责的意识,坚决杜绝“带病闯关”心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对接河北证监局,加强辅导期企业日常监测,动态跟踪辅导机构执业质量,督促提升辅导工作质效,在质控内核从严把关基础上尽可能压缩辅导时间,尽早申请辅导验收。进一步加强与各证券交易所联系沟通,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后续审核进程,督促企业及时高效回复审核注册问询。〔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六)实施企业上市“提质扩面”工程。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立足区域产业特色优势,优选龙头企业上市,以企业上市促产业提质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区、曹妃甸区、丰南区、玉田县要继续当好全市企业上市“排头兵”,力争在沪深主板、创业板有更多突破,引导更多优质企业进军科创板;路北区、路南区、迁西县、滦南县、滦州市、海港开发区要依据当地产业经济布局和企业发展实际,推动更多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努力打造全市企业上市“生力军”;其余县区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基础培育,早日实现上市公司数量零突破。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不断提高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科技含量,市科技局积极做好指导工作,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等,遴选培育更多企业申请科创板上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实际将全市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进行纵向、横向分解,并做好督导督办工作。特色产业集中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要扶持一批“领跑者”企业上市,产业基础较弱、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要抓好上市基础培育。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培育1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上市或报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七)实施并购招引“集聚带动”工程。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依据辖区产业发展实际,做好上市公司招引政策谋划,打造包含金融、产业、招商、财政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的上市公司招引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借助专业机构力量,结合市商务局精准筛选优质上市公司标的,切实做好尽职调查及购买控制权、注册地迁移等风险评估分析,依法依规开展并购迁移及招引工作。要切实发挥好上市公司产业链“链主”作用,充分开展强链延链补链,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域的工作指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结合产业结构和重点行业发展特点,抓紧制定企业整合上市方案。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要做好与拟招引上市公司属地的衔接,依据相关规定简化审批流程,加快上市公司标的迁入进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八)实施国有资本“整合提效”工程。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引导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通过首发、并购等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推动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和与现有上市公司业态无关联且经营业绩相对稳定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作为县域上市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对重点后备企业的包联服务力度,加强人才和资源投入,设立上市工作专班、层层分解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如期实现任务目标。

  (二)落实多方协同机制。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由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组建本单位上市工作专班,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包联上市及服务工作。要聚焦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动企业早上市、快上市、多上市。

  (三)优化上市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唐山市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聚焦企业上市前需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优化支持政策,前置服务关口,对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关键阶段分步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实现省、市、县三级政策错位互补、全程激励。同时,研究细化市级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让企业看得懂、好操作、能办到,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结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建立“月督导、季调度、年终考核”的工作落实盯办机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建立企业上市督导台账,每季度通报企业上市进展。

《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两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企业上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20号),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省方案基础上,结合唐山工作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项内容。

  (一)行动目标。市方案确定了未来5年“每年新增上市挂牌公司不少于10家”的具体量化目标。

  (二)重点任务。

  1.实施梯次储备“金种子”工程。分别对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提出了推荐后备企业数量要求,明确了实行“一企业一方案”,由各推荐单位制定上市培育方案、设立包联专班、建立包联台账等具体工作举措。

  2.实施专精特新“孵化成长”工程。结合工作实际和市相关部门职能,就支持河北股权交易所提出了我市相关举措和市工信局年度推荐企业数量要求。

  3.实施融资对接“精准滴灌”工程。针对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提出了包括股权融资、发债融资、信贷融资以及增信等方面的具体支持举措。

  4.实施配套服务“优化提升”工程。针对重点培育企业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服务要求,并明确将之纳入“白名单”管理。

  5.实施辅导规范“加速助跑”工程。强化了县区属地责任,持续传导包联服务工作压力,加强了辖区内上重点后备企业的规范管理。

  6.实施企业上市“提质扩面”工程。结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企业上市工作实际,提出了“立足区域产业特色优势,优选龙头企业上市”的分层次推进企业上市要求。

  7.实施并购招引“集聚带动”工程。首次提出在防控风险迁移的前提下,明确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登记部门提出了域外上市公司招引迁移的系统工作要求。

  8.实施国有资本“整合提效”工程。明确提出了市国资委针对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具体工作要求。

  (三)保障措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多方协同机制、优化上市政策措施、建立督导通报制度等四项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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