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省黄黄公路建设指挥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鄂地税函[2000]26号 2007-3-8 湖北省黄黄公路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申报所得税的函》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经了解核实,你单位属于省交通厅管理的临时性管理机构,因此,其承担建设的黄黄高速公路试运营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省级收入。请接此函后,即向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申报缴税,并接受省地税局稽查局的税务稽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7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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