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23]6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2-05
摘要: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3]62号           2023-12-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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