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第一批小微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工通字[2021]3号)的要求,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符合2020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条件的第一批小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主管工会反映。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 202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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