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先结转固定资产后收到发票该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3-12-09
摘要: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后,经工程决算或陆续收到的发票,与暂估金额一致的,对固定资产入账的会计分录不再调整;如果与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存在差异,只需要对固定资产原值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按照暂估金额计提的折旧不需要调整。

  问题详情:付款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按资产固定价值结转固定资产,到票后怎么冲,在建工程成负数怎么办?

  解答:

  按照描述的业务,正确的会计分录应如下:

  1.预付设备、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xx工程(预付账款)(按不含税金额确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按预计能取得的进项税额确认)

    贷:银行存款

  2.在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安装费,领用安装材料等: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银行存款等

  3.工程竣工,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不管是否收到发票,依照固定资产准则以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应暂估入账:

  借:固定资产-xx

    贷:在建工程-xx工程

  4.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规定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5.收到预付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6.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后,经工程决算或陆续收到的发票,与暂估金额一致的,对固定资产入账的会计分录不再调整;如果与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存在差异,只需要对固定资产原值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按照暂估金额计提的折旧不需要调整。

  综上所述,在正确的会计处理下,“在建工程”的科目余额是不可能出现负数,否则就是会计差错。对于会计差错,应比对上述的正确会计处理,找出错误的地方,然后按照会计准则对“会计差错”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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