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是如何计算和填报的?请举例说明。 答:举例如下: (1)基本情况。某热电有限公司为天然气发电企业,规模为15MW。天然气通过燃气轮机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烟气,其中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经脱硝系统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废气通过余热锅炉烟气排放口向大气排放。该企业2017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载明,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有1个,编号为DAO01,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装置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企业监测方案显示,烟气量、氮氧化物连续监测;二氧化硫、烟尘、林格曼黑度手工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详见表1。 表l排放口DAO01应税大气污染物
①排放总烟气量在线监测数据为56966.52万标立方米; ②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排放量为10874.91kg,月均标态浓度值为27.61mg/m3,当月监测的标态浓度小时均值最高一次为49.3mg/m3; ③委托第三方监测二氧化硫标态浓度值为2.2mg/m3; ④委托第三方监测烟尘标态浓度值为3.51mg/m3。 上述监测数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该企业适用环境保护税税额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6元。 (2)应纳税额计算。 第一步,计算确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详见表2。 表2排放口DAOOI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表
查阅《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对应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可知: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值为0.95kg,氮氧化物污染当量值为0.95kg,烟尘污染当量值为2.18kg。 第三步,计算污染当量数。 DAO01当月排放: 氮氧化物污染当量数=10874.91/0.95=11447.27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253.26/0.95=1319.22 烟尘污染当量数=1999.52/2.18=917.21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DAO01应纳税额: 氮氧化物应纳税额=11447.27×6=68683.62(元) 二氧化硫应纳税额=1319.22×6=7915.32(元) 烟尘应纳税额=917.21×6=5503.26(元) 因此,该排放口应纳税额合计为82102.20(元)。 第五步,计算减免税。 企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对应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级标准值为: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尘5mg/m3。 其一,判断是否符合减征条件。需要将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标准进行比较: 氮氧化物27.61/50=55.22%,达到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30%,但未达到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条件;且当月最高浓度小时均值为49.3mg/m3,低于50mg/m3,因此,氮氧化物可享受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 二氧化硫2.2/35=6.29%,达到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条件,可享受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 烟尘3.51/5=70.2%,低于标准的29.8%,未达到减税的标准,不享受减免政策。 其二,计算减征税额。 氮氧化物减征税额=68683.62×25%=17170.91(元) 二氧化硫减征税额=7915.328×50%=3957.66(元) 第六步,计算应缴税额。 DAO01当月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额为:82102.20-17170.91-3957.66=60973.63(元)。 (3)纳税申报表填报。 ①填报附表1.1。详见表3。 ②填报附表1.5。详见表4。 ③计算数据并填入主表。详见表5。 表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 (大气污染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表4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填表日期:2018年4月10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4)简要分析。 ①纳税人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口确定应税排放口。不同排放口分别计算。 ②在自动监测数据有效的前提下,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为自动监测数据显示的当月的排放量。注意,如果自动监测数据显示的污染物月均浓度值为算术平均值,以烟气总排放量乘以月均浓度值得出的结果并非实际排放量。 ③自动监测数据应当符合污染物排放监测规范要求。对因自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以及其他情况导致数据缺失的按照HJ/T75进行补遗,补遗数据视同在线监测数据。缺失时段超过25%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作为核算实际排放量的依据。 ④对于污染物排放监测规范中要求将排放浓度按标准气压、温度进行折算的,以折算后的排放浓度作为计算的依据。 ⑤企业享受环保税减征优惠,除了月均浓度达到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30%的比例外,当月监测的大气污染物每一次浓度小时均值都不得超过排放标准。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