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8]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8-01-10
摘要:2007年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分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3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23号        2008-01-10


北京、江苏、广西、新疆、浙江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分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3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 屋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单 位  地 址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辽宁省大连市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单 位  地 址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江苏省常州市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浙江省绍兴市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