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税收制度主要是指针对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的相关税收制度。她说,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有利于推进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税收要做宏观经济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顺应当前经济发展,利用税收推动全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
消费税未来改革的推广路径或是成熟的行业先行再逐步推广到全行业,短期消费税改革或不会涉及白酒行业;同时,税改或利好头部酒企发展,中小酒企可能面临出清。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存储、数据分析、智能控制、数字安全与防护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指引的是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但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考虑到此时依据公司法进行裁判说理并不违反相关当事人的合理预期,故进一步明确规定直接适用公司法。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超过五年。
《公司法》有关“股东名册”的规定一般很少被大家主动提及,股东在参与公司事项时,往往也对此不是太过关注甚至完全不知道这方面的情况。实际上,股东名册无论在公司制度架构中还是公司法律实践中,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股东名册具有重要的权利推定效力、对抗效力以及免责效力。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二十六条)
税制改革应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财力支撑、制度保障。
司法实践中,有些公司有意刻制两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鲜见。
白酒的消费税从生产端调整到批发、销售端征收的难度较大,这与酒水销售渠道庞杂、价格体系复杂有关;啤酒、黄酒、葡萄酒等征收调整难度较小,但同时对消费税的贡献也小。
消费税改革的政策脉络已较为清晰,消费税“后移”和“下划”的改革方向也符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因此,在地方财力受限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一步提升。
电子税务局作为涉税业务操作基础平台,能关联分析纳税人发票信息和内外数据,自动生成认证提醒信息,智能办理开业登记和税种认定,预填各类申报表供企业确认勾选,识别并阻断非法涉税操作,营造治未病、要素化、个性化、差异化的纳税服务新场景。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成员国与其他经济体的相关改革进行了总结,包括开征或计划开征增值税的国家继续增加;部分国家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能源价格压力临时调降增值税税率;各国普遍适用增值税简化登记注册制度;各国持续推进对数字贸易的有效征税并采取多种措施打击增值税欺诈等。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无论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还是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抑或是应对老龄化,都离不开“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即优化税制结构是重要议题。业界对于优化税制的方向,多指向“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红利惠及上千万人,而对企业来说,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也使得经济“神经末梢”更有活力。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不断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创业投资、创新主体、研发活动等创新全链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不断加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新修订的会计法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自7月1日起实施。加强会计法配套制度建设。加快修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等。
收入规模关系到税收保障功能,为保证财政安全,我国税收收入不宜再降低。新一轮改革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变化、税源结构变化以及政策调控目标,实行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以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乃至小幅增长。
为严厉打击企业伪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行为,迫切需要通过修改会计法,加大处罚金额,增加违法成本,依法严肃问责。
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不利影响,为积极推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建信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公示系统已于2024年6月15日起停止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非货币出资要求财产“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以及“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的三个要件。其中货币估价是为确保公司资本真实、厘清股东出资份额,可以依法转让则强调的是财产处分无瑕疵以及财产具有清偿能力。
由于中央消费税收入大幅减少,如果不采取其他方式弥补减收,势必会削减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而转移支付又主要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因此最终各地实际获得财力如何变化较为复杂。
由于全面清理税费优惠对部分企业影响较大,2015年国务院发文,对地方已出台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继续执行;没有期限的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消费税改革税源归属从生产地转向消费地,也是对传统促生产激励机制的一种尝试性的调整。未来有望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振居民消费倾向,形成消费、投资正向循环。
当前财政政策的堵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收入不足,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程度下降。二是央地分配在分税制改革运行30年后出现新特点,即地方可以灵活处理的财源下降最快。特别是在价格低位徘徊阶段,财政汲取能力下降得更快也令改革宜早不宜迟。短期来看,或以消费税开始:在弥补地方财源,激励地方发展消费等方面一举多得。
证监会5月底发布了恒大地产的行政处罚书。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除了普华永道以外,恒大地产一案中,还有多家中介机构涉及其中,包括中信建投、中诚信国际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等。证监会正在积极调查相关的中介机构,待调查完毕后将公布调查结果。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这对以立法主体主动建构规则为重要特征的经济法尤为重要。经过多年改革,当前我国的经济立法在立法动因上体现出政策驱动性和实践回应性,在立法体系上体现出横向协同性和纵向续造性,在立法模式上体现出授权性和试验性,促进了经济立法的发展和进步。
国G端税务信息化以“金税工程”为载体,以四个阶段的“金税工程”为线索,我国税务信息化经历了由“人工稽查”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的蜕变升级。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产物。纵观近年来消费税改革,基本上是对1994年消费税制度的优化调整,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职能为主,兼顾收入职能,并谋划消费税改革与充实地方财力相连接。
《中国统计年鉴2022》显示,2022年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为6512万人(月收入5000元为起征点),占人口总数的4.6%。如果分母按就业人口来算(2023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为74041万人),全国缴纳个税的比例也不到9%。
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正确理解本次《公司法》修订的核心要义,准确适用《公司法》修改条文,对于维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涉他规定(含涉第三人规定),一般多出现在合同领域。但实际上,在合同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文本中,也经常出现涉他规定。涉他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乃至责任主体的确定有着重要意义。2024年7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将开始施行。此次修订后的公司法共12个条文15处涉及较为明确的涉他规定(已标黄)。
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和综合评价成绩及表现,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110名,现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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