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及其他有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进行欠税公告不仅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欠税公告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把欠税公告作为清缴欠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配合其他税收征管措施的运用,切实加强欠税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企业向消费者赠予消费卡,消费者持卡在该企业消费的,对企业按国税函[2004]10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价消费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计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大连市统计局的2004年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额,确定2005年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额度为60000元;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办法适用于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企业,包括有收购业务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农产品收购业务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属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所列农业产品的业务(以下简称收购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保险营销员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其余额扣除25%的营销费用和总计为35%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总扣除率为60%),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是欠税公告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外统一实施欠税公告,其内设机构或其派出机构不得以部门名义、以任何形式对外实行欠税公告。
在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园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之前,各单位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地点的宣传,避免纳税人错误地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大连市保险企业每年支付的手续费统一在市级公司做纳税调整,各分支机构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要如实填写。市级公司如有总公司分解指标的,可在指标限额内据实税前扣除;没有指标的,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 国税发[2004]16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现报关单中修理修配所耗用的材料,其商品代码所对应的出口退税率与被修理修配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不一致,按被修理修配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执行,同时可做人工挑过处理。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实施办法》 (辽国税函[2004]62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纳税人无偿取得设备(除经批准无偿调入外)应视为接受捐赠,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执行。负担的进口税费应计入设备的价值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应按折旧的规定处理;不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允许在使用时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申报及汇算清缴情况,对取消审批的税前弥补亏损、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分别进行统计,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局。
机要秘书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局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部门重新办理。
在我市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利润率标准为10%。在我市提供管理、咨询、认证等劳务的外国企业,利润率标准为20%。
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收文之日前多征收的税款可退库处理或在以后应交的营业税中抵减。
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简化办税程序,缓解办税大厅的拥挤状况,降低税收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管理,便于识别普通发票真伪。结合启用全国统一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契机,针对全市发票管理现状,我局对部分普通通用发票进行了简并(简并后的发票为双排号码)。现将简并后的发票名称和适用范围等有关事项明确规定如下。
2003年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从2004年起改为“两低于”工效挂钩办法。劳动保障和税务部门不再核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基数,由企业按照“两低于”的原则自主确定和发放工资总额。企业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符合“两低于”原则,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以下简称税前)扣除。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停止执行部分涉税文件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市政府决定修改和停止执行下列涉税文件:
大地税发〔2004〕136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9-27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理顺货运发票信息采集与信息传递工作关系,明确市局各相关处室以及各基层局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分工...
劳务公司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人员,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务人员为劳务公司的雇员,劳务公司是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中提及的排气量标准1600cc以上车型含排气量标准为1600cc的车型。《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提及的“市内四区”含其他县(市)、区允许在市内四区营运的车辆。
本次围绕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而展开的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是发票管理上的又一重要举措,它涉及税收管理的多个环节,影响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
为了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局对现行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辽宁省地税局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布,请停止执行相关文件条款。
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园区)的个体工商户和市内四区以外其他区市(县)的所有企业,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内四区由登记分局负责),要按照本《规程》要求,相互协商、积极配合,做好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2004年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出口企业,修理修配收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加工费和材料费之和为准,退税率按被修理修配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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