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当然按专用发票抵扣规则抵扣,勾选确认,但是我们很清楚,日常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基本很少有专用发票的。可能有些大型企业集中为职工订购机票,集中结算,可以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基本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这张滴滴的出租车电子发票,我们可以直接按照票面税额53.59进行抵扣。为什么这里是3%呢?因为采用了简易计税。
一、加计扣除 (一)加计扣除的来历 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中,因为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调整到11%。为保证利用农产品生产销售17%的税率货物的纳税人,增值税税收负担不因税率调整而上升,所以,为
总原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在2019年4月1日零时前只能按照原适用税率(16%、10%,下同)开具发票,4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按照调整后税率(13%、9%
2019年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对外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这其中就包括融资租赁纳税人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在向税务机关备案时不再提交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证明,改为纳税人自行
根据文件行文意思,销项税额优先抵扣进项税额,再抵减10%的“加计抵减”,因此,加计抵减不可以简单理解为进项税额,并且加计抵减与进项税额要分开核算,文件对核算做了要求:“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
一般来说村企合作至少要面临五个问题:一是合作项目的土地性质及土地类型,比如是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留用地还是其他;二是合作项目的性质或类型,是非农、征返或留用地净地开发还是非农全覆盖的城市更新项目等;三是集体资产需上平台交易的问题;四是合作方式的问题,是“双抬头”的合作建房还是“单抬头”的地产公司独立开发;五是税务问题,比如土地成本的计算问题,开发商建成项目后分配给村股份公司的物业能否做税前扣除,开发商分房的过程是否视同销售需缴纳相应税费等等。
我接触个人所得税的时间不长,在12年以前刚加入税务局的时候,领导让我分管营业税,老天!分管!意味着我这个刚刚毕业的税盲需要对全市外资企业的营业税税政进行指导!那跟在众目睽睽地下跳脱衣舞有什么区别?为了不让自己变成脱衣舞郎,我开始通宵达旦的恶
2019年3月17日下午财政部网站挂网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是一部底蕴弄好、系统全面的大部头法规,恰如赵国庆老师所言,这部规范性文件每一个字你都认识,但是串在一起你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此更需要我们进行系统性研读。 无论是现行个人所
在税收政策中,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上位法及民商法的基本规定和精神相冲突,笔者举例分析如下,以作探讨。 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退回股权为何视为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一)税收政策规定 《关于纳税人收回
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可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才是手续费和佣金的支付对象,如果该财务公司不具备上述合法经营资格,则不属于手续费或佣金支出。
近日,有文章指出某境外上市的中概股(境外上市主体Y注册在开曼,实际经营管理机构在南京,VIE架构上市)股东减持后被追缴税款的案例,即2009年至2010年,大股东FA公司(BVI公司)将所持上市公司Y的股份1.22亿股对外转让,累计所得超过18亿港元。而FA公司的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虽然晦涩难懂,比如你可以去看 国税发〔1994〕148号 那个著名的针对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文件,在中国税法的文件中是独具特色,文件一段话至少100多个字,甚至200多字,但有的段落就是一连串逗号到底后一个句号,有些人估计读都读不下去
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昨天将 新个税法 修订后涉及的非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布了。其中 34号公告 主要针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而 35号公告 则涉及非居民个人纳税义务判定、税款缴纳的方方面面。我一直说的
实践中,房开企业对拆迁户的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即实物补偿)。一般来讲,货币补偿涉税处理较为简单,直接将该项支出作为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成本即可。对于实物补偿,又可进一步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两种情况,这
摘要:财务费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三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一,是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项目,一旦对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涉税问题。那么,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财务人员该如何做好财务费用自查工作呢?本文将从多
又到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实施,让企业老板们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稍稍轻松一下。 然而,好政策能否用好,取决于各位财税从业工作者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把好政策用好,才能真正让老板们放心。 高新技术企业汇算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体现着购买法的原则,采用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做为合并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一直以来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中的按次和按期纳税的界定是个争议的话题,主要是涉及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的应用。今日,税总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解读,笔者对此就相关政策也进行了采集。 一、如何理解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解读 如何理解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2019
1.请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后,能否选择手工扣款方式缴纳税款? 可以。您需要提前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缴税方式维护(增值税等)进行维护,只需维护一次,后续一直生效。 维护成手动缴税后,您可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下网上申报
2019年3月15日上午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将以"让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届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张卫将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决定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那有朋友就说这样的文件看着没意思,没什么具体内容,对于企业实务没什么帮助,他从来就不看。而税务局大力宣传不知所云,今天就和我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019年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以下简称“新规”),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以下简称“旧规”)相比,其中变化值得企业财税人员关注。
一年一度的3.15又到啦,对消费者权益大家都熟悉,而提到纳税人权益大家或许会有些陌生。其实纳税人权益无处不在,比如税务稽查跟纳税人权益就有很密切的关系。今天,税务小编就要好好的给大家安利下:当您在与税务稽查打交道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问1:哎
新政策背景: 1.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通俗的讲,增值税税率还会变); 2.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实务情形: 1.合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法 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 车辆购置税法 与现行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车辆购置税法 对购置行为的列举、纳税环节、税率、税额计算、进口自用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市场主体(即工商登记)登记,依法依规持证持照并依法纳税是一般的常识,但在实务中笔者发现对于哪些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及是否需要税务登记理解不一,本文就此谈谈这个话题。 一、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形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2018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确了责任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结束了全国各地政策执行不统一的混乱状况。 正值汇算
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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