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在项目部层面,若分公司项目划转至子公司,分公司管理的项目一般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若项目划转至子公司则需要开始预缴企业所得税。
为吸引客户,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有时以较低利率报价。使用该利率会导致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收入偏高。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应当将销售利得限制为采用市场利率所能得到的销售利得。
仓单交易与实物交易相比,流转速度快、交易成本低,且不存在货损。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即可直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企业如果对该项政策性搬迁选择适用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的话,在搬迁完成后就意味着需要计算搬迁所得,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工业厂房是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房屋,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如配电房、供水房、排污和设备物资储存等配套房屋,都属于工业厂房的范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间资产划转如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划入方按接受投资处理的,属于投资入股方式之一,应当免征土地增值税(双方均为非房地产企业),但心里一直不踏实。
笔者建议,在企业制定营销方案时,应综合考量税收因素,尽可能采用捆绑式销售等组合营销方式,比如企业可尽可能选择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来开展营销活动。
在个人二手住房买卖交易中,往往有约定俗成的潜规则,那就是由买方承担交易中的全部税费包括卖方应当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上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上述规定缴纳房产税。
随着近年来土地价格的不断上涨,房地产企业利润受到持续挤压,项目毛利率下降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引发超实际税负预缴增值税以及多预缴的税款如何退回等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实践中,总承包人为转移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风险,通常会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仅指合法分包)中约定总承包人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向分包人支付分包款,即分包款的支付以业主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为前提。该等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背靠背”条款。
建安企业无论采取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方式,均涉及分包款的扣除问题,异地施工的一般计税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以防止分包款重复预缴税款。
实务中,一些企业财税人员误以为,企业2019年3月31日账载存在留抵税额,且行业销售额等条件均满足留抵退税的前置条件,就可以按照2019年3月31日账载留抵税额数值申请留抵退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出台是印花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是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印花税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税收法律制度保障。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开发管理分为很多种,有最基本的纯收取管理费的模式、还有资本介入的管理模式。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分析下纯收取管理费的委托开发模式的关键要素及相关的财税处理。
由于信息技术领域相关业务专业性较强,且技术开发服务、软件服务的判定并非泾渭分明,部分软件开发企业承接软件开发业务,在科技部门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想当然地将软件服务混同于技术开发服务,并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存在少缴增值税风险。
相关企业有必要从产生重组意向时,就将税收因素考虑其中,做好税务尽职调查,结合交易各方的股权架构、资产价值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制定重组方案奠定坚实基础。
实务中企业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货物发出或合同规定收款日期前了解客户财务状况,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修改相关条款,从而降低坏账损失减少纳税风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或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现行企业所得税跨地区汇缴表格,其逻辑按照2012年57公告出台,故该企业存在50%税金数千万元,无法从地方税务机关退出,纾困无从谈起,经营更逾困难。
如何判断“为主”呢?怎样选择“从主”呢?在以往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各地税务部门对“为主”“从主”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这不仅容易引发税务局执法风险,也使得纳税人无所适从。
个人所得税法作为调整个人取得应税所得的法律,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对每个涉税事项都一视同仁。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会做出相应的“尺度放宽”,且绝非无限度放宽,放宽的结果一定不能损害税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又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实务中,咨询费支出被滥用的问题,已经成为虚开发票的高危项目之一,也是近年来税务稽查的重点范围,只要在税务稽查中发现有咨询费支出的必然是该次稽查的重点之一。
在房地产并购过程中,收购方支付一定对价的同时,承担清偿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并购方式为承债式收购。其中涉及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印花税法列明的应税凭据,需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法定救济途径,不是并行关系,而是相互衔接的关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程序衔接机制,关系到当事人对行政争议选择何种救济渠道及如何选择救济渠道的争讼程序启动问题。
发生增值税不征税业务,例如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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