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计税的建筑企业来说,在申报环节需要全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减去预交环节已经预交的税款,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申报纳税。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我国纳税人“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和质量日益提升。申税小微将以此开展“走出去”企业所得税相关科普系列文章。
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法在规定这方面内容时,只是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支持、协助的要求,没有进一步明确如何支持、协助或者拒绝支持和协助的法律后果,没有形成整体性的法律制度体系。
合同是交易的起点,合同的约定一定程度了决定了交易涉及的税种、税率等,“包税”、“不含税”、“税后”等相关约定需要结合具体交易行为从税法的角度进行合同审查,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约定不明导致的争议。
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的班组长或劳资专管员根据“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编制每月“民工工资表”,要求民工本人在工资清单上签字并按手印,一式两份,一份给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的依据,一份给建筑专业分包方或劳务公司做成本核算依据。
企业所得税是影响并购重组的关键税种,近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并购重组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为并购重组提供了必要支持,但缺乏客观严谨的政策效果评价。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我们仔细研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规定情形也会发现,之所以发生列举的7种情形,根本在于股权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是否有经济利益的流入,是判断一个经济行为是否构成销售的关键。本案中,承担保证责任是企业按照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清偿,不仅没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还会承担资金成本,显然不应该认定为“销售”。
在经济活动中,违约金既有购买方付给销售方的,也有销售方付给购买方的,在这两个类别下还有交易行为是否实质发生之分,不同的情形下涉税处理也不同。
可结合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财产收益条款的相关内容及我国实际情况,今后在谈签税收协定时更多地采用中荷税收协定、中德税收协定中的简易判定模式,进一步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吸引外资,助力资本市场更好发展。
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实务中,企业经常因融资发生利息支出。一般来讲,利息支出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应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是7月15日起施行,究竟约束的是7月15日之后立案的案件?还是7月15日之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目前有不同的理解。
好的制度设计应该包括激励和约束两个维度。纳税信用体系应包括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两个维度,缺少任何一个维度都将降低制度实施的绩效。
单位犯罪的目的性很明确,都是为了单位整体的利益。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利益,尽管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犯罪,但不构成单位犯罪,只构成自然人犯罪。
“统借统还”不管是否免征增值税,都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统借方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开具增值税零税率普通发票。
在税收行政法上,因偷税处罚金额较大,一般采取以偷税行为吸收虚开发票行为处罚,但在刑事法律上,逃税罪的刑罚没有虚开发票罪的刑罚重,一般采取以虚开发票犯罪吸收逃税罪处罚。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符合条件的混合投资业务,依照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分两个环节进行所得税处理,其中混合投资持有环节比照借款业务处理,收回环节比照债务重组业务处理。
在预算管理中,会计分录和财务报表能清晰而全面地反映预算管理中的所有经济事项和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并不断优化会计工作;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经济、社会的双赢。
营业成本就是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儿并不存在所谓“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一说,没有这个公式,这是三个独立的数据,各自从利润表上拆下来的。
实践中需要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具体分析判断,综合统筹考虑。有些投资者,可能仅仅考虑到股权收购在当下缴税较少就做出最终的决定,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自重组税收优惠政策颁布以来,企业间的各类重组越来越频繁,尤其是母子公司之间的重组业务,适用优惠条款后,更是为企业解决了诸多难题,降低了沉重税负,本文为大家解析母子公司之间划转土地的涉税问题。
实务中几乎每个企业都涉及餐费补贴,这些事项财务人员很熟悉,但却很容易出错。发放形式不一,会计处理不一,税务处理不一,关系企业,关系个人,如何处理才能规避税务风险?一起来学习!餐费补贴的涉税处理~ 通常企业发放餐补形式有:第一,企业没有食堂,
由于国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支持,部分企业或多或少收到过政府的补助金。比如为支持在去年疫情中,损失较大的企业而下发的补助金、税费返还等等,稳岗补贴也属于政府补助的一种。
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股权转让是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控制权结构调整、实现个人财富增加的重要手段,其在商业实践中也不断涌现出新形式。股权转让所涉税务问题亦是税务稽查惯常性的工作重点,但因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散见于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函、通知、批复等文件中,对市场主体尤其是个人来讲,很难厘清个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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