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的税收优惠是指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如下:
鼓励免收采购文件的工本费。为体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各代理机构对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的中小企业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修订)〉的公告》(2010年第5号,以下简称“2010年第5号公告”)第六条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审批类减免税项目,即: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和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6月15日,下半年的缴纳期限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属于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而发生的担保损失,除提供上述5至12项相对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被担保单位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市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汇总申报期限确定为按季汇总申报纳税,纳税人应在确定的纳税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印花税款。
低速载货汽车,是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每小时70公里,具有四个车轮,在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类型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在自治区辖区内筹集和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在片区的基础上进行分区,每个片区划分为2个以上小区。每个小区设置一个16位数字代码,其中:前2位为地市代码,3-4位为县(区)代码,5-8位为路段代码,9-12位为片区代码,13-16位为小区代码。
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132号)宣传工作,要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各级国税机关的监督职责、对服务单位的工作要求、纳税人享有的权益等,让纳税人主动参与对服务单位的监督工作。
对未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交易双方已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买方已缴纳契税,但因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的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予以退还。
市级主管出口退税部门在研发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国产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将监管情况登记在《税务机关对已退增值税国产设备监管台账》(附件2)上,于6月15日前将监管情况通过正式公文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采用三自纳税办法的,应在合同的签订、书据的立据、帐簿的启用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在国外签订使用于国内的合同,则在使用时贴花。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办发[2011]1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结果如下:
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在交强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个人出租商铺和非住宅房屋的,综合征收率为11.51%。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房产税4%、印花税0.01%、个人所得税2%。
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成本、费用有效凭证的,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待取得有效凭证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追补确认。
本办法所称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税收优惠。
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鼓励区内大型整车企业和骨干零部件企业向服务领域延伸,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汽车服务企业,完善汽车行业服务体系,以品牌营销为主体,大力发展研发、采购、现代物流、汽车金融、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对资产损失金额较大,或经后续管理发现不符合资产损失扣除规定,或存有疑点、异常情况的资产损失,应及时进行核查。对有证据证明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不真实、不合法的,应依法作出税收处理。
通过扩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范围,加快网络发票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以进一步提高开票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对于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一律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开具明细数据。
代理方自身承担运输业务的,取得的运输收入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并给委托方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
跨地区建设标段建筑业营业税完税凭证由各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纳税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向各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注销手续,同时清缴各项税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本通知属于我区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过渡政策,待调研后提出调整新方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择机出台实施。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规定,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局代收的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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