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比例由 50%提高到80%,湘地税发[1994]23号文件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暂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停止执行。
严格把关,共同做好车辆购置税征收和协助征收工作。各级国税、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各司其职,扎实工作。
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子申报缴税管理,提高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代征行为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受托方进行代征业务、税收票证等知识的辅导、培训,并安排专人加强对受托方代征税款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湖南省国税局核发的《发票准印证》,是取得全省国税系统省、市(州)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制资格的合法证明;《发票准印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3年(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函[2003]100号)中关于“建设施工单位自采自用,用于县乡公路建设的砂石材料免缴增值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县乡公路建设,其范围不能再扩大到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我国境内转让技术时,同时转让商标使用权的,对没有规定商标使用费或者规定明显偏低的,应按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50%核定商标使用费,计算征收营业税。
现行税收政策对企业对自己进行的土地评估而增值的部分,暂无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湘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土地评估增值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也不得通过无形资产摊销方式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国税系统电子缴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税发[2005]35号)规定,《委托缴纳税款专用凭证》应为一式三联,但由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缴税协议银行仍然采用试点时大量印制的一式两联的《委托缴纳税款专用凭证》,给需要换取税票的纳税人带来不便。
各地可根据信息化水平高低确定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通过网络或软盘等电子介质传递信息,进行实时监管。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可用纸质的形式传递信息,次月十日前进行一次信息交换。
要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为了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湖南分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继续做好今年的再就业税收扶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及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省局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全面推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国税发[2004]125号)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湘国税函[2005]170号)的规定,为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审批制度,有利于打击和防范骗取出口退(免)税,确保退(免)税进度,现将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具体工作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明确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切实加强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营业税政策性减免税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营业税政策性减免税审批后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市(州)普通发票承印厂家认定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由各市(州)局征管科负责牵头,监察室配合。各市(州)必须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普通发票承印厂家认定标准》(见附件1)中《市(州)局手工版普通发票承印厂家认定标准》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认定审核。
对纳税人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执法权力,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客观需要,也是税源管理部门强化税源管理与监控的基本职能和基本手段之一。
对按房产原值征收的房产税,当年8月1日起10日内缴纳;对按出租收入征收的房产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金融企业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缴纳。
鉴于全省综合征管软件的成功上线和“电子数据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平稳运行,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需要,保证出口退税用电子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输。根据国税函[2004]1343号文件要求,现就出口退税数据传输工作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纳税人自2005年1月1日起,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均可采用一次分解12个月确定税率的计税方法计税,已按原计税办法纳税的,多纳税款可相应抵减以后月份应纳税额。
在税务机关企业发行岗位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税卡、IC进行发行之前,必须将代开税务机关的档案信息录入防伪税控系统。在1月31日前,必须将代开税务机关的档案信息录入区县级稽核系统。
对外省有关单位为我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各级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钻研,深刻领会总局和省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管范围划分的精神实质,对于各类改组改制企业,要准确把握税法规定,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的改组改制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邮政部门利用自身投递网络为用户邮购报刊以及其他货物,均不征收增值税。
各市、州国税局预征供电环节的增值税时,应先将各电业局随电费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一并按规定预征增值税,省电力公司汇总结算时再对农村电网维护费多征的增值税予以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12月底发布的《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中关于“农药”的注释,农药是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而农药乳化剂是以甲醇、甲苯、二甲苯、煤油等化工产品为原料进行配方生产,对农药起稀释作用后增强农药的粘着性和效力,其本身并不具有农药的基本功效,应按一般化工产品对待,适用17%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经营户和纳税人销售的免税货物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禁为非辖区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设立的各充值点,按预存资金为用户开具的、注明“IC卡油款”并加盖IC卡发票专用章但项目无法填写齐全的普通发票,各地国税机关按发票填写符合规定要求予以认可。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1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区县局的文件自动传输程序即时将存放在此文件夹中的报税文件和五小票采集文件自动传输到市局比对文件夹中,此后市局的文件自动传输程序将上述比对文件即时自动传输到省局比对文件夹中,最后省局的自动传输文件程序将比对文件自动透过网闸传到外网指定的比对文件夹(分地州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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