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申报免税项目,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供计划、规划评审意见、工程质量证明、政府定价批文等原件,并经省建设厅、省地税局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下达免税名单后执行。
企业统一开支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不发给职工个人的,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企业既统一开支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又发给职工个人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的,按发给个人的规定最高限额扣除。
手扶变型运输机是由手扶拖拉机变型而来,从其性能和用途看,均与手扶拖拉机不同。从性能看,其前后之间增加了"传动轴"部件;从用途看,其只能用于运输,不能用于农业生产。因此,手扶变型运输机不属于农机范畴,而属于农用汽车范围,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依照规定可享受免征营业税。
申请免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对技术性收入和非技术性收入进行认真、严格的分类和核算,并填写“技术合同收入分类核算单”,连同“江西省技术合同登记表”、“江西省技术合同审定清单”和技术合同文本,一并提交省或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
发票奖励制度是采取发票使用抽奖和发票违章举报有奖的双重奖励机制,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以促使经营者开具发票,达到社会护票和税务管票相结合,使发票管理得到加强的一项有效制度。
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江西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议案,鉴于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将制定《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决定废止1994年12月2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按省局赣国税发[1998]190号文件规定,由企业按期提出申请报经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在此重申:未按期提出申请的,国税机关不予受理,也不得转移至以后年度补扣;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已在税前扣除的,应作纳税调整。
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50%的,应报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凡未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对超过部分提取的折旧,一律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经2000年5月全省涉外税收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包括:大秦煤运、京秦煤运费、京原煤运费、丰沙大煤运费、京九分流加价、太古岚加价、京九运费、大沙运费、南昆运费、宣杭运费、伊敏运费、通霍运费、塔韩运费、北仑运费)。
关于两方合建住房征收契税问题。一方出地、另一方出钱合建住房,房屋建成后,双方按该块地价和建房资金的比例分配房屋产权,这实质上已构成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即一方以土地转让费购买房屋权,另一方以建房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切实做好我省出口供货税收管理工作,促进外贸出口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外贸出口企业服务,特制定江西省出口供货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申报期限及批准权限申请享受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层报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后,方予抵扣。
商业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设置“库存商品”帐及其明细帐,能真实反映本企业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等有关资料;工业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设置“材料采购、产成品”帐及其明细帐,能真实反映本企业材料或产品的购进、生产、销售、库存等有关资料。
为了强化我省非国有粮食加工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体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平等竞争、公平税负”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消费者索取发票举报有奖的受理、查处等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执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举报税务违法案件保密工作的通知》。
对《办法》中所列的备查资料,纳税人应当期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对经营规模大的纳税人,如上述备查资料很多,报送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你局所掌握的省级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委托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取得的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与应纳的营业税。
新、老企业对自营出口货物的退税方式,可以选择“先征后退”或“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选择不同的退税管理方式,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地、市涉外税收管理部门签章后,呈省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部门批准。
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和学生勤工俭学生产的应税货物,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企业,由省教委和省国税局联合下达“生产货物有用于教学、科研产品方面的校办企业名单”,各地、市国税局根据“名单”审批减免增值税,未列入名单的校办企业不得享受先征后退政策。
凡新批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前,应书面自愿选择出口货物退(免)税方式,并报经所在地地(市)国税机关审签意见。退税机关办证时据此确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方式。
增值税征税办法。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发电厂、供电局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在征收增值税时,采取发、供电环节预征,省电力公司统一清算的办法。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财商字[1998]30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民航总局所属在我省的江西省民航局、赣州航站的企业所得税,1998年由民航总局集中缴纳。省民航局的所得税监管工作由省局负责,赣州航站的所得税监管工作由赣州地区国家税务局负责。
农村信用社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危房改造费用,应填报《农村信用社危房改造审批表》,并提供主管部门批准的危房改造计划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由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未经国税机关审核批准,纳税人一律不准自行减免税。未经有权国税机关批准的减免税,在申报审批期间,应按规定预缴所得税。
成员企业(单位)在汇总、合并纳税年度以前发生的亏损,可仍按税收法规的规定,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
受理举报的单位和范围:各级国税稽查分局的举报中心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其他方式举报的,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税种的偷、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加强砖瓦窑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砖瓦窑主纳税意识,有效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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