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一般将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这样做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税负情况。发生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公司可以因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投资、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东出资,将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转为股权、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公司等原因,增加注册资本。公司也可以因股东决议退出、公司依法回购股东的股权,或者利用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公司分立出一个新公司等原因,减少注册资本。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3号)要求,为方便试点单位了解深化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和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高效进行,财政部会计司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1.0》进行完善更新,形成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2.0》。
在每个财年的末尾,企业都需要进行年终财务结账,这一过程对于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对于任何发现的会计错误,必须在结账之前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更正。这些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有两种: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1.0》从深化试点总体安排、总体流程和要求、开具端试点相关问题、接收端试点相关问题、其他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说明,供各试点单位在深化试点过程中参考。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确认收入时按照全额确认收入。
如果是当年度计提的,还没有来得及使用,企业就要注销的,也就还没有来得及做纳税调增,此时应先红字冲销本年度的福利费计提分录,金额按照本年度的结余金额冲销。
售后回租,且资产属于实质销售的,参照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直接租赁,分为是否退回租赁物等,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依照企业内部控制等必须要经过内控流程进行审批,只有经过审批后的相关原始凭证才能作为出纳办理款项支付、会计进行会计核算并填制会计记账凭证的依据。因此,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就是入账的必备条件。
会计核算对于原始凭证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只要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据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会计凭证的附件)。
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业务也是一项融资业务,因此在新租赁准则下,除低价值租赁和短期租赁外,在租赁开始日除了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外,还需要确认“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在具有追索权的情形下,承兑汇票贴现实质上是以汇票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到期无法承兑时企业需要将汇票资金归还给贴现方,会计核算也是按照“短期贷款”进行确认的。
企业产品的成本核算,也有很多种方法,不同核算方法导致结果也是存在差异的,因此没有任何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就是非常准确或完善。
母公司用子公司的股权奖励子公司员工,话说起来有点绕,企业所得税就会更加绕。对于该项奖励支出,到底应该母公司税前扣除,还是子公司税前扣除?估计很多人就会被“绕晕”!实务中各地税务局执行肯定也会存在差异,税企之间产生争议也在所难免。
为了搞好关系以明显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转让一批商品,或者为了宣传促销以“1元购”为噱头销售价值远高于1元的商品等,都是企业为了特定目的而发生的,其中的差额肯定是要计入当期的损益。
对于政府给的纳税奖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应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目前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个人兼职会计,但提醒您注意,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建筑工程收到了发票,却不知道如何入账,那么到底该如何入账呢?首先,具体要区分收到建筑工程发票是业主(发包方、甲方),还是总包方(乙方)。
票是否需要粘贴在报销单后面,是没有任何强制性规定的,只是为了方便报销签字以及档案装订的,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
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非客户承担的,或者其他重复性发生的费用,非某活动发生所专属成本,自然入管理费用。这跟其他的准则成本费用确认原则是一致的。
最近碰到了一个情况,在代理投放平台进行投放,对方按照打款金额进行开具发票,但实际消耗金额要小于此金额,故当期费用小于此金额,那么账务处理应该如何进行呢?
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写到: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变化,办公地址往往也会频繁变更,3年一小变,5年一大变几乎是很多企业的常态。每次搬家,各类档案资料也必须一同转运。公司经营时间越长,档案资料越多,每次转运及日常保管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困扰。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第一大类第(二)项第6点第(2)款问题“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计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当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对于错账是年度内的而没有跨年度的,或是跨年度的错账但不涉及到损益的,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整:第一步,红字冲销原错账(金额与会计科目完全一致);第二步,再重新做一笔正确的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仅从前述条款来理解,航空公司向旅客无偿提供运输服务,既不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也不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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