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民营经济总量发展、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促进全省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我省人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辽宁省人民政府、吉林人民政府和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国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我省人防部门收取的、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平战结合工程的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对2010年12月31日前我局下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经请示沈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房产税计税依据扣除比例统一按《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执行,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表样》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予以发布。
锦州域外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未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外管证》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或项目挂靠人的个人所得,应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工程总造价或工程承包金额的0.5%定律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工程发包方或被挂靠的建筑安装企业并代扣代缴。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市级国税机关在十日内报省级国税机关。
你公司《辽宁联通关于员工通信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辽联财务[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你公司采取限额内实报实销方式给员工报销的通信费,属于单位公务性支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我市市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要控制在9.5%以下,东港市、凤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要控制在9%以下。
严格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要求执行。由县(区)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科(二)受理企业申报资产损失,并建立相关管理台帐,将有关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和纳税资料等留存备查。
根据总局要求,我省对名单内所列在辽宁省的二级分支机构下属的三级分支机构及辽宁省邮政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予以公布。经公布在辽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自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照国税函[2010]18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相关涉税事宜。
各征收局对辖区内截止2010年12月末的应清算项目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防止漏户漏项,做到心中有数,于2011年3月31日前上报《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表》。对以后年度新增加的应清算项目也要填报此表并按季(季度终了10日内)上报市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全省国税系统将广泛收集涉税信息,对列入自查范围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集中评估分析,结合纳税人自查情况,选择存在纳税疑点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对稽查发现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论是从事实业投资、上市融资、企业内部业务重组,还是从事收购兼并、持股联盟以及企业对外的风险技资和金融投资等事项,凡有资本交易(如股权交易、资本溢价、金融信托产品交易等)事项发生的企业与个人,均列入本次自查的范围。
不论是从事实业投资、上市融资、企业内部业务重组,还是从事收购兼并、持股联盟以及企业对外的风险投资和金融投资等事项,凡有资本交易(如股权交易、资本溢价、金融信托产品交易等)事项发生的企业与个人,均列入本次自查的范围。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税收自查的对象为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生产及经销、交通运输、广告、餐饮、娱乐、健身会所、美容美发、通信、金融、保险行业的纳税人;发生资本交易行为的纳税人;近三年未经过地方税务检查的纳税人。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税收自查的对象为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生产及经销、交通运输、广告、餐饮、娱乐、健身会所、美容美发、通信、金融、保险行业的纳税人;发生资本交易行为的纳税人;近三年未经过地方税务检查的纳税人。
税收自查的对象为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生产及经销、交通运输、广告、餐饮、娱乐、健身会所、美容美发、通信、金融、保险行业的纳税人;发生资本交易行为的纳税人;近三年未经过地方税务检查的纳税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的要求,以《辽宁省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为模版,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提出沈阳市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由于火灾事故受损的纳税人自火灾发生次月至恢复正常经营次月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如未取得预收款,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虽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即建筑工程完(竣)工、验收或工程交付使用的当天。
《通知》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的企业,如能对经营的“服务业”收入单独进行核算,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对收入全额征税。
纳税人符合《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辽地税发[2007]102号第五条之规定,应在满足清算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税款手续,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清算项目竣工时限为核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工作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8号),我局对2010年6月30日前下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0年12月6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你局《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沈地税发[2010]1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于2008年11月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时形成资本公积17,730,796元,其性质为资本公积金—股本(资本)溢价。
地方税收的缴纳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省地方税务局印制。地方规费的缴纳凭证由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省财政厅印制。采取电子划缴方式缴纳地方税费款项,可由银行结算凭据代替缴纳凭证。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是指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经营时期和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算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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