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强化税收征管,为纳税人服务,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和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同类型车辆统一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处负责确定,并在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至市局流转税处。
对公告中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请各市按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依据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的通知(辽经贸发[1997]27号)的规定落实税收政策。
对五个重点区域内创办的出口加工基地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购买知识产权、出口产品升级、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在国外注册产品及信息发布、农产品的开发与培育等,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资金予以倾斜。
根据辽宁省邮政局开展邮政业务的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辽宁省邮政系统在开展邮政业务时使用《辽宁省邮政专用发票》(微机版)和《辽宁省邮政业定额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地方税务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纳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辽宁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2005~2007发展规划》(辽地税发[2005]90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重点做好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通过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用政策动员鼓励企事业法人提供就业岗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就业稳定性。
我市地税系统抵税财物拍卖的价格评估,统一指定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沈阳实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辽宁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四家单位作为抵税财物拍卖的价格评估机构。
企业取得搬(拆)迁补偿费收入,凡搬(拆)迁后不再重置与搬(拆)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拆)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基层局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车船使用税征管系统软件减免税处理栏目中,并按要求及时上传市局。基层局要在省局规定的时限内发放免税标志。
建立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对高收入者等特定纳税人实施双向申报,综合管理纳税人的涉税收入,杜绝收入漏项、适用税率偏低等问题,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面控管。
各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在汇算期间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尤其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落实。
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在我市开征区范围内出租房屋用于居住而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以下税收综合征收率,应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据实征收。
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仍按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58号)第二条“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的规定执行。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在对纳税人依法进行税务稽查时,纳税人应提供该项目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否则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征税。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海关《专用缴款书》(见附件三)一式六联,各联用途如下:第一联:(收据)国库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交纳人;第二联:(付款凭证)由缴库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国库作收入凭证;第四联:(回执)由国库盖章后退海关财务部门;第五联(报查)关税收款后退回海关,代征税送当地税务机关。第六联(存根)由填发单位存查。
按照铁道部规定,沈阳铁路局于2005年3月实施了经济体制改革,取消了铁路分局,省局于2004年明确的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名称、管理体制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方便税收征收管理,现将我省铁路部门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重新予以明确,请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向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情形取得的普通发票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各分局应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的核实,凡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允许抵扣。
对有些规定“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的项目,如果纳税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严密各项税收手续。对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的各项税收,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一窗式”征收程序,严密各环节征收手续。各级农税处(科)要承担起组织协调相关税收一并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要与其他相关业务处室主动沟通、协商解决。
为规范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长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大连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外籍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的规定,对其应按金融保险税目征收营业税。
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的符合性审批不改变纳税人的申报责任,税务机关可对经批准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的真实性(包括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关证明、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本办法中所称“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其全部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外购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适用上述第(一)款认定标准;批发或零售的销售额超过50%的,适用上述第(二)款认定标准。
开发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且未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固定资产、出租开发产品)的,其实际租赁期不足一年的租赁业务。
为规范辽宁省货物运输代理业和港口船舶代理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单按沈地税函[2004]234号文件所附的名单确认。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医疗机构的名单,需各基层局通过区、县(市)卫生管理部门取得。对未认定是否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一律按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
亚麻油系亚麻籽经压榨或溶剂提取制成的干性油,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规定的“农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7%。对出口企业出口的增值税按13%税率征税的亚麻油,你局应要求出口企业到供货企业换开按17%税率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否则,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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