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一条主要说明我区从2024年1月1日起,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单位不得随意定价。
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废止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村民办理宅基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内地税字〔2001〕121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和化解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完善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
财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裁量权的,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进出口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省级税务机关无制定权限。对于“将契合自治区企业需求的产品列入维修产品目录”,省级税务机关无制定权限。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务部门没有税收减免和奖励政策的制定权限。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家政策调整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优惠政策宣介,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争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因此,对于提案中“在部分有基础、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政策,率先开展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试点,形成示范效应以带动行业全面改革”建议,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减免政策。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黄河流域保护和发展业务取得的收入予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其权限在国家层面,自治区无权制定,我局将在后续国家政策调整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时间、对火电原材料煤炭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其权限在国家层面,自治区无权制定,我局将在后续国家政策调整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争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餐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在2022年已经全部延续实施。
参照‘木制一次性筷子’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探索部分塑料制品征收消费税,引导降低部分高污染、低回收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消费”建议,自治区无权制定,我局将在后续国家政策调整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我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补充公告如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要选树优秀建筑业企业,及时总结建筑业倍增典型经验并复制推广。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18号)同时废止。
经办审核时,主要审核两个实质性要件:一是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文件规定的三类人员;二是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期限满一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政策参保缴费状态。
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渠道广覆盖宣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
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已征收2023年居民医保费,未达到人均缴费380元的,要测算确定补缴标准,在征收2024年居民医保费时,一并做好补缴工作。要提前测算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光热项目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问题的通知》(内财税〔2017〕2010号)的相关规定,可以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对于减免税收的建议,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我局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配合落实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于2022年重新发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如企业在破产过程中,确实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准。
2022年以来,我局加大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工作力度,提出分批分类推进清算的工作思路,较往年已加快清算退税进度,已消化大量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您在提案中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吉林、山西、陕西等省份做法,将矿泉水资源税税收标准由从价计征调整为从量计征,充分发挥兴安盟天然矿泉水资源优势,做强特色产业”。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政策和零售出口货物“无票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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