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将第九条修改为:“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财政部考办发布。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务院根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做出的重要决策,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观念,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落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地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现将商务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鉴于宁波银行按照海关总署第17号公告的要求,已经完成技术联调和业务测试工作,具备了参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条件,因此,同意其在你关区正式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本公告所称“委托投资”是指非居民将自有资金直接委托给境外专业机构用于对居民企业的股权、债权投资,其中的“境外专业机构”指经其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政府许可从事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资金以及证券托管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新增加海南液化天然气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0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本公司的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及登记结算平台预计将于今年5月在北京上线。为确保上线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主办券商需在上线前完成结算账户开立相关工作。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其他用地中只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并分摊相应的土地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3〕118号)的要求,经对2013年度9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条件进行审核,确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6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符合享受2013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为更好地贯彻企业所得税法,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两个文件。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和撤销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各地要积极探索风险管理模式。所得税税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集中优势力量,组建专业性强、业务能力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纳入所在单位风险管理工作中。
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粮集团所属境外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批复》(税总函〔2013〕183号)附件《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164家境外企业名单》中的第117号环宇泛达有限公司(GOLBAL LANDER LIMITED)因企业提交材料笔误,造成名称有误,其英文名称“GOLBAL LANDER LIMITED”更正为“GLOBAL LANDER LIMITED”。
2014年3月1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业务规则、服务指南中援引的修改前《公司法》条文,调整为适用修改后的《公司法》对应条文,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2014年3月1日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业务规则、服务指南,将直接援引修改后《公司法》条文。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
自2014年5月1日起,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可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3]58号)规定,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
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对新申报的事务所,要按照认定标准认真审查,达不到标准不能认定。对上年度认定的等级事务所,只进行案头审核;对认定指标异常的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取消或降低等级。
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要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三减轻”的要求,在充分听取基层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一次“大清理”。优化、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特别是取消简并纳税人填报使用类涉税文书报表。
应地方税协及广大会员要求,为提高会员证发放工作效率,中税协决定,调整会员证(含团体及个人会员证)发放方式,由中税协统一制作打印、地方税协负责发放,改为中税协统一印制,地方税协负责打印、发放。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理事会具有选举和调整常务理事的职责”。为确保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顺利召开,经会长专题会研究,决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提请中税协理事审议《关于调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等事项的议案》。
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加快境外投资管理职能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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