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部门对总预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由专人妥善保管。总预算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促进化纤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加快医药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促进医药工业由大变强。
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推进纺织工业由大变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现将2012年第一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及附件尽快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轻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由轻工业大国向强国转变。
按照会议正式代表(不含工作人员,下同)的人数,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分为三类:会议正式代表在300人以上的,为大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的,为中型国际会议;会议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为小型国际会议。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行磁条预付卡和非实名单电子现金;未经批准不得在银行卡上加载商业预付卡应用功能以及在银行卡卡面上增添商业预付卡发卡机构的标识和文字介绍。
财政部和银监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银监会另行制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规定,依据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物资需求,结合国内外生产情况和供需状况,财政部、海关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等6个科技重大专项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现予印发。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税收考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署税发〔2006〕597号)规定,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区飞机所纳税收计入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在地海关税收流量。
鉴于《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农办外〔2009〕7号)有效期已经截止,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1〕76号),我部制定了《“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1]27号),文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2011年提出申请的动漫企业进口开发生产用品的免税资格进行了审核。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012年税务稽查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全国平均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总局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
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综[2011]62号文件规定,将教育资金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列反映、分账核算。同时,要加强教育资金收支监督管理,分月掌握教育资金计提情况和支出进度,保障教育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作他用,以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为方便台湾农产品出口大陆,自2012年2月1日起,海关总署2005年第37号公告及2007年第6号公告(2011年第85号公告修改)项下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每批货物经海关依法审定的完税价格不超过600美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免予提交原产地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
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本次功能升级增加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与申报系统中关于收汇核销制度改革需求的相关功能,同时完善了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及小型企业审核期期满处理等功能。详细功能调整请参见补丁说明的相关内容。系统新增加的出口收汇异常信息表,只有在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有出口收汇异常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企业填报。
请各地区、各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人员,强化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税收文件根据其是否涉及纳税人、是否需要广泛知晓、是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等情形,由主办单位确定解读与否。对需要解读的,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在文件运转中,政策法规部门和税收宣传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而没有解读的,可提请主办单位补充解读;意见不一致的,提请主管领导审定。
为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拓宽融资租赁试点范围和领域,充分发挥租赁业在扩大内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融资方式、拓展制造业海外销售渠道、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作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动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工作。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更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04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为。
纳税人按照与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以下称ITER中心)签署的ITER计划采购包合同,销售给ITER中心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同时允许将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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