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约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应纳中国税金由中国企业承担,且非居民企业出具收款发票的注明金额为包含代扣代缴税金的总金额,原则上应允许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该项支付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各地可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4008112366)和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http://130.9.1.248),在升级工作中获取支持服务。各地遇重大问题要及时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重大问题通道书面报告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11年度关税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进一步推进税目设置的科学化,使进出口税则更好地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请你局根据近年国内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就调整2011年关税税目、税率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具体要求和格式见附件),并于 8月31日前将有关建议电子版上报FTP“各地上传/总局布置工作/2011年关税方案建议”目录下。
企业集团在按照第二条所规定的方法分配亏损时,应根据集团每年汇总计算中这些亏损发生的实际所属年度,确定各成员企业所分配的亏损额中具体所属年度及剩余结转期限。
《通知》中“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据此,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 国税办发[2010]559号
《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10年第二册、总第二十一册)》(见附件)已印制完毕,现下发给你们,作为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
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出口企业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首次出口关注商品,此前税务机关未对出口关注商品进行核查的,税务机关要从出口企业已申报出口退税的关注商品中进行抽查。
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港澳居民申请登记动画音像制品租赁服务的,应当持有审批权限的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向经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其经营范围登记为“动画音像制品租赁服务”。
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国税系统作为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其部门预算、决算,由税务总局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格式和表样进行公开。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扎实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开事项,认真研究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有关问题。
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第五条 《通知》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边境省区企业在2010年3月1日至本通知实施之日期间使用核销单的货物贸易出口,按规定以人民币结算的,参照本通知办理核销退税手续。
对协定以上条款未涉及的所得规定了一般原则,即来源国有优先征税权。如新加坡居民企业或个人取得发生或来源于中国的其他所得,中国有优先征税权。对其他所得范围的掌握应考虑国内法的规定,并应是国内法规定要征税的所得。如某项所得国内法未规定征税,则不能因协定规定来源国有征税权而征税。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中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扶持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的研究开发,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抵扣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各地税务机关将同期资料检查情况分年度填写《同期资料准备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1),汇总后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样本参见附件2),于2010年10月31日前通过FTP一并报送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发展体现中华民族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为规范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制定《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为规范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制定《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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