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由税务机关管理的纳税人。2010年至2011年期间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评定。
纳税人办理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售、验旧业务,均实行“同城通办”。
各级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世园会各阶段的服务与征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要早动手、早准备、合理调度、统筹安排,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各环节任务,细化岗位分工,强化责任和监督。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世园会工作中,充分展现出青岛国税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风貌。
检查对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执行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包括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以及总、分机构全部在山东省内、青岛市内的企业不在本次检查范围之内,具体检查名单详见附件。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支持、引导服务于蓝色经济、科技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中小微型企业、外向型经济的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的设立和发展。
纳税人从9月27日起可直接进行客户端升级并使用此功能进行货运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纳税人如有使用问题,请及时与相关网上办税服务商联系。
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因车辆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依据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转制为村镇银行。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机构组建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加强存量村镇银行风险评估和业务指导,鼓励并引导其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按照银监会要求,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参股设立村镇银行。(青岛银监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办负责)
在通用类(发票代码:13702XX24112)、代收费类(发票代码:13702XX23041)、收购类(发票代码:13702XX24132、13702XX24133)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及纳税人申请印制的平推式企业冠名发票票面印制“开具金额超过十万元无效”字样。
根据2012年8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公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自2008年9月1日起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8月8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办饲料生产企业或原饲料生产企业新增加的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和混合饲料除外),应凭市局指定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122号)要求,我市建立了股权变更“先控税、后变更”,从源头上抓好税收征管的协税护税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我市财源建设工作。
目前全市使用地税系统发票的纳税人发票开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互联网网络开具发票,二是税控收款机开具。纳税人 通过互联网网络开具的发票,发票票面信息可即时在线通过发票真伪系统核对;纳税人通过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发票,开票人需在次月报税时将票面信息一并报送地税部门,最迟报送日期为次月25日前,因此税控收款机发票票面信息验证需在开票期的次月25日后查询。
各单位应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发〔2012〕100号)要求,做好扣除标准的公告和对纳税人的告知工作。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总局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的以下产品实行全市统一的扣除标准,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在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发票缴纳的发票工本费,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暂停征收。
本办法所称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涉及不特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反复适用的,作为税务管理依据的文件。
按照《2012年度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中“以专业化、信息化为主体,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安排,市局在广泛征求市局各部门、各基层局和部分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1-2012年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年报》内容,落实遵从风险管理的分工任务,并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
如企业自制半成品与外购半成品分别核算、投料分别结转成本、原材料分库存放,期初库存农产品及半成品、产成品耗用农产品原材料进项税额,可按照纳税人账载农产品金额依第五条的方法进行进项转出;
查询的单位和个人,登录该系统后,将纸质税票的主要要素按照系统提示录入软件相应栏目中,凭此将查询显示的要素与纸质税票进行核对,如信息相符验明税票为真,否则,为假税票。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承担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价格认定机构),对税务机关(含其他依法征税机关,下同)在征税过程中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等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
坚持依法征收,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超缴税款及时办理退库,符合条件的出口退税及时予以退付,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各级对此尤其应当予以足够的关注和充分的重视,不能以完成收入任务为由滞延纳税人应享受的税收优惠及退税。各级还应注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
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额度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确认,均以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不再另行下发文件。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应从管理项目着手,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在相关项目实施备案或申报后,通过信息资料的登记、比对、分析、核查、处理等一系列管理行为,把握管理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实施分项、分类管理。
由于房地产行业开发产品的特殊性、多样性、差异性,成本对象作为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耗费的承担者,成本对象的合理确定对于正确划分成本费用的归属、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成本对象不仅是计税成本核算的基石,而且提供了最终产品的有关信息,为以房控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税控服务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协调迁入地主管地税机关完成对税控卡、用户卡进行初始化及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税控卡的匹配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年报》体现的“公开、便捷、尊重”的内涵,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税税通—办税服务直通车”服务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代开申请人应提供其税务登记证件(无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已纳入“大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不再留存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开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有效证件。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按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征收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实际差额比例征收。
2011年12月31日前在青岛市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参加联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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