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区,各部门要迅速对所属改制企业税务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督促其立即纠正。检查清理情况于1998年10月底前书面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体改委。
为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步伐,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做进一步明确:“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安置房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零税率”。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就此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转复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对纳税人将自有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应按租金收入全额计算征收房产税。对纳税人在出租房地产中有露天货场、仓储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其房屋部分租赁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对纳税人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的,不论何种租赁方式,不分用途,不分时间长短,均由出租方按每次实际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十日内申报缴纳房产税。
现将财政部(财商字[1998]302号)文件《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的缩短,各单位应及时调查分析对年度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税源监控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06号文印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97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清查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申报或出现异常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严禁收“关系税”和“人情税”。要严格缓缴税款审批程序和手续,从严控制缓缴期限,坚决杜绝以缓代欠、以缓代免和豁免欠税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包税”。
现将(国税发[1998]4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和《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发。
各单位在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套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门票时(价格放开的除外),除要携带地方税务机关所必须的证件外,还应携带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的有效核价证件,以备核查。
体育彩票中奖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发行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征收。体育彩票发行终了后,各征收单位要及时将体育彩票奖品(奖金)中奖分配方案以及纳税人次和税款征收等情况上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四处。
根据本“办法”第六十一条中的有关规定,以市行为单位统一核算,属赢利年度的经市国税局批准后,可按不超过税前利润(不含此项支出)的5%的比例据实列支奖金,其列支的奖金不纳入计税工资总额中。
在向非雇员征收营业税时,对雇员、非雇员的身份认定问题,应根据1996年第5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令发布施行的《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若个人与企业签订了经劳动部门鉴证的用工合同,应视为雇员,否则为非雇员。
为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个体娱乐业及部分个体服务业的专用定额发票使用和营业收入情况,凡使用专用定额发票的业户,应于每月25日前将其当月的《专用定额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报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关于困难企业的照顾对青岛市政府(包括五市、三区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可先由税务部门征税后,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税款所属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给予适当返还照顾(具体返还办法另行制定)。
旅馆业增容费征收范围仍按《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旅馆业增容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青政发[1997]143号)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小增容费的征收范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减旅馆业增容费征收比例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旅馆业增容费的征收管理,杜绝新欠的发生。对各类旅馆业单位欠缴以往年度的增容费要认真进行清理,个别欠缴数额较大的单位,必须做出详实的缴费计划,并按照缴费计划督促缴库。
对实行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附征办法的个体工商业户要实行规范管理,除在《个体纳税手册》上进行登记外,应将对业户核定的纳税定额和个人所得税附征率,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5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省地税局鲁地税一字[1998]第18号文《关于娱乐业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设有卡拉OK等设备的饭馆、餐厅,暂不按娱乐业征税。原青税流[1994]11号文停止执行。
近接有关单位反映,对承建我市安居工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售房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要求给予进一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应税收入,不属于列举的减税、免税项目,须在销售不动产环节依5%税率缴纳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凡符合本条政策的企业,上缴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一律执行“先征收后返还”办法。即企业按税法规定的税率依法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年终将当年上缴税金的交库复印件和有关文件,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返还手续。
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抗灾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未按规定期限向财政部门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契税征收部门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通知开户银行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对偷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正确办理纳税申报,提高税务部门计算机监控管理水平,编制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费)申报表填表说明;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了《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报告表》,并编制了相应的填表说明。请各单位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反馈。
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非学历教育劳务应税收入,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税目依3%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依7%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依3%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
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非学历教育劳务应税收入,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税目依3%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依7%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依3%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
以“参建、联建”形式开发房地产,在双方合作签定的符合有关法律的合同或协议中,一方有房地产开发权,另一方对确认部分的房屋在建成后拥有房屋产权,并按约定期限向一方支付参建、联建房屋款项。
根据修改后的税收征管系统,税票销号模块设申报号、税种、入库期限、交税日期、入库日期等项,税务部门收到银行转来的缴款书四、五联,每联应有两个银行章,一个是交税日期章,即银行经收处收讫税款日期章;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