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2021年4月修订实施的《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青政发[2016]17号)的配套措施,现将《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延缓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我局于2021年3月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涉税信息传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并听取我市6家重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工作建议。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政策问题和建议,对于现有明确政策的,当场予以答复;对于需要请示总局的,及时向总局进行了请示。
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我市现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05%、0.1%、0.18%、0.23%、0.28%、0.33%、0.4%、0.48%。
根据青财税〔2020〕5号和(青财税〔2021〕1号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专项用于固定资产和设备投资、研发投入等,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扩大产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87号)和《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 助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的通知》(税总函〔2019〕94号)提出,鼓励涉税行业和机构组织参加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从2021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由9.5%调整为8.5%,个人缴纳部分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调整为9%;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5%调整为9.5%。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对入驻区内企业租赁厂房和仓库开展业务,形成地方财政贡献达到0.05万元/平方米或进出口额达到0.3万美元/平方米的,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按照租金标准的100%、80%和50%给予支持;达到上述标准50%(含)以上的,按比例扶持,达不到的不予扶持。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缴费,减少赴实体办税厅次数,最大程度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以下办理数量较大的日常办税缴费业务(见附件),已实现全程网办,请您登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办理。除特殊人群外(如残疾人、65岁以上人群),各办税服务厅对这些事项原则上不再予以取号,窗口不再受理或办理。
采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选择自行制作电子文档、自行开发软件系统或自行采购软件公司软件等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电子化管理。
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需求实现方式。落实总局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加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管理工作。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期,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公开招募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
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对涉农企业进行统一标识,依托电子税务局及征纳沟通平台,“点对点”精准推送。同时通过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对涉农政策、公告进行宣传、辅导和解读。
对首次申报退(免)税1万以内和连续12个月申报退(免)税10万元以内的低风险新办企业,创新推行“先退税、后核查”方式,将首次申报平均退税办结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力争退库时间平均提速75%以上。同时,探索建立“出口退税资金池”,解决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涉税问题。(牵头部门:第二税务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经停港),自离境地口岸(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青岛市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
凡是2020年12月底前没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前期未通过确认但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2020年至2022年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设立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本意见所涉及奖补资金从其中列支。本意见所涉及的奖补政策及上市培育“白名单”企业名单由区财政金融部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申报审核。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合作,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对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即奖。消费者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青岛税务)“有奖发票”功能菜单或支付宝“发票管家”功能菜单,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
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从签订保荐协议到完成上市),自然人股东因优化股权结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产生个人区级贡献的,按照其实现的区级贡献额100%给予奖励,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加强人才保障。落实“双招双引”和“梧桐树”聚才计划等若干政策,鼓励进口企业与示范区有关部门积极引进培养通晓国际贸易规则、熟悉国际贸易流程的专家型人才。
“三代”单位或个人办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申请时,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事宜。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三代”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清算。
本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监督机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实施主体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制度,发挥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协同效应。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11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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