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机构设置调整、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征管软件2.0版(以下简称V2.0)上线的需求,省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制定了《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流程(试行)》(以下简称《岗责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试运行工作。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0号令)的规定,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实行按月预征、次月结算的增值税管理方式。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临沂分行临沭分理处、德州分行夏津分理处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开发区支行、临沐支行、夏津支行。
“保险发票”原则上每半年印制一次,由各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地税发票管理信息系统向省局申请用票计划,省局监制后,发放至各市地税局,用票单位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地税机关领购。
企业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列举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产品而兴建的企业,经地税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纳税仍有困难的,报经地税机关批准,酌情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凡列入监控范围的重点税源企业,除注销税务登记或转为内资企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年度内新出现的重点税源企业,各地要及时纳入本地税源监控体系,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快培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不动摇。
切实加强对个体查帐征收户的管理。各市要积极引导、督促和辅导个体大户如实建帐,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要建立对个体查帐征收户申报纳税情况的定期评估机制,按月或按季对其发票开具、月均纳税额、税负率等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发现疑点要及时进行约谈处理。
对2006年以来总局、省局下发的异常发票(不符票、缺联票、重号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对2004、2005年度的异常发票,要认真梳理,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复查。对这次宏观税负调查分析中确定为疑点企业的异常发票,要按照省局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总体要求进行复查。
各市国税局应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饲料企业免税产品备案情况表》(见附表2),各质检机构应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免税饲料产品检测情况表》(见附表3)。
2005年度已离任回国的使领馆馆员名单已在总局服务器FTP://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车购税/“2005年度驻外使领馆回国人员名单”上公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及时将本地区人员名单下载,核对已办理情况,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总局。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特殊的纳税群体,搞好对这部分单位的税收征管,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征纳关系、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各级国税机关在征管方面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
企业在地税机关预核定的减免限额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实行不征不退的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退的征收方式。年度中,如预核定的减免税额度扣减完毕,应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的反避税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反避税工作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问题,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外来企业的税收管理,外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就地申报缴纳(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规定申报缴纳(扣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收,或由地税机关委托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代征应缴税款。
为了更好地配合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的管理,省局制定了《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方案》。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是这次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国税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国税部门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时,应认真审核退税单证和相关电子信息,加大对疑点企业出口货物的外购、库存、生产和流转等情况的审核力度,确保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同时继续做好对出口企业正常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审核和审批管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在全省机动车经销企业中停止使用手写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简称《统一发票》),推广应用省局组织威海市局和中鲁公司联合开发的《机动车辆销售开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开票系统》),统一开具使用电脑版《统一发票》。
各级地税部门应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外籍人员的增减变化、职务变动、居住时间、出入境时间、收入变化等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时效性和对外籍人员适用税收政策的准确性。
济南铁路局徐州客运段凭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领购发票,同时将领购种类和数量报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重申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工作内容,对网上申报工作做出了明确界定,就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于扣减定额标准问题。经研究,决定对《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暂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自2006年1月1日起,外籍人员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改按48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即“减除费用标准”+“附加减除费用”=1600+3200=4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港澳台人员比照执行。
经研究决定,在2006年新的定额核定期内,各地可先将上年已执行的定额按新的起征点标准进行征免界限的划分,达不到起征点的可暂不予征收,待定额重新核定后,凡达到起征点的,再要求纳税人进行补缴。
市局在各基层局开展汽油、柴油行业和分户纳税评估的基础上,每年确定1-2户企业进行专项评估,以便全面了解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情况。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确定应税房产原值折算比例按以下比例计算,请一并贯彻执行。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缴税款比例,上划监管级次和变更名称等,应及时向省国税局提出申请,由省国税局审核确定。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按每月960元扣除;从业人员工资每月人均不超过960元的据实扣除,超过960元的,按96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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