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整机防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从事农业技术转让、农业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报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自2002年4月份起,各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修改后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报告表》),并从2002年5月1日起,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计算机自动生成、打印的《扣缴报告表》。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缴款通知书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对非经营性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处应缴水资源费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为了有效地解决新机制运行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促进新征管机制的健康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国税发[2001]13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组织落实。
对烟台佛莱士船业有限公司和来福士海洋有限公司2001年底以前发生的进料加工双代理业务,按照“先征后退”管理办法办理退税,对2002年以后发生的进料加工双代理业务,要按照“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办理免抵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到有关规定,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确认金融企业电视监控设备不属于递延资产,其支出不能作为递延资产在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四个到位”的意见,近期省局组织人员对你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出口退税的全面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从检查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局领导对出口退税工作是重视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制订了《山东省税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采取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三自”完税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凡未按规定在应税凭证上及时足额粘贴印花税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罚款。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及其以下分支机构随同营业税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取得营业额的核算单位就地缴纳,不再作为省级收入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汇总缴纳。具体入库级次由各市自行确定。
加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复印件,总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子公司单独核算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子公司成立章程、验资证明,并注明纳税情况年检是否合格。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918号)转发给你们。各种补偿性支出的具体摊销标准和年限,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滨博高速公路开采的黄河预备沙土属于“其他粘土”,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鲁财税[2000]12号文件规定,对在施工地就地取土用于工程建设的,不征收资源税;对在施工地取土用作他用或在施工地以外取土用于工程建设的,均应按规定征收资源税。
生产财税[2001]198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利废项目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除外)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资格后,需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照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有关规定,报国税机关审批。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原则上可在支付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扣除对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由市级国税局确定,在以后2—3年内扣除。
近接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来函称,该公司下属山东分公司在我省部分宾馆、酒店从事视频点播、宽频网络接入业务,有关费用由宾馆、酒店统一向顾客收取,然后双方按比例分成。对该项业务收入如何征收营业税各地执行不统一。
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可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其增值税征免税管理办法按照《山东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鲁国税发[2001]243号)有关规定办理。
据调查,兖矿集团所属兴隆庄、东滩等煤矿均存在跨区域开采煤炭资源的情况。根据鲁地税流字[1996]1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明确如下:兖矿集团所属煤矿跨区域开采煤炭资源实现的资源税,应向资源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对爱书人及其全省直营连锁经营机构销售正版音像制品实现的增值税,实行由总部统一在济南市主管国税机关汇总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由总部按各市分支机构的销售数量,向分支机构所在的市级国税机关指定的征收机关划拨应分配的增值税款的办法。
为进—步做好全省国税系统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山东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对出口企业凡从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货物申请办理退税的,各地要严格把关,加强出口货物有关单证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出口货物的货源地必须进行函调,在回函内容真实,出口业务逻辑关系正确,退税单证齐全、有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排除一切疑点的情况下,可办理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以及2000年7月12日《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由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统一征收。
各市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采取相应增值税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使用和审核抵扣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纳税申报质量。对具备条件的,要及时纳入金税工程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
对未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外省市油气田企业,向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提供的应税劳务,统一由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由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在向外省市企业付款时扣缴,并向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
经研究,同意对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内部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2000年底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按比例冲减当年地方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对济南铁道结算中心向济南铁路局内部用款单位取得的资金占用费,不征营业税;对济南铁道结算中心向多种经营、工附业和工程公司等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发票的领购各用票单位应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发票领购手续,每次凭《发票领购簿》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工本费由济南铁路局统一支付,税务部门发放“专用发票”时不再收取发票工本费。
企业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除应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二字[1998]108号)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外,还应加报 编委下发的关于核销事业单位编制文件的复印件。
本办法所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指承担国家及各级政府粮食收储任务、从事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议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进出口粮的收购、调拨、储存、批发和销售业务的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根据财税[2001]165号文件及上述文件规定精神,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包括良种棉加工厂、纺织企业在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均根据买价按13%的抵扣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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