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筑路、桥梁、大堤、水库取土,各级地方税务征收机关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你局《关于陈山口出湖闸管理局收取过闸压堤费纳税地点的请示》(泰地税发[2000]9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陈山口出湖闸管理局收取的过闸压堤费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应当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近几年来,山东省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进展较快。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改制决策制定和改制形式的引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也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和中介服务。
对安置“四残”(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者)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福利生产企业,经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其房产和用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地应严格依照上述标准,认真作好审批工作。
“山东省东青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定额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山东东青高速公路公司收取东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唯一合法结算凭证,其他任何票据都不得代替“专用发票”使用。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招商银行营业税缴库级次问题的通知》(鲁财预[2000]2号)已明确规定凡在山东境内设立的招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青岛除外),其缴纳的营业税除中央部分外,均属省级收入,就地缴入省级国库。各地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入库。
电信企业应收的月租费、通话费等收入,凡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经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计征所得税前扣除,其具体审核管理办法按省局鲁国税所[20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它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凡单独记账的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纳税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发生的费用支出不单独入帐的,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中。
省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意见》[鲁政发[1994]1号]明确规定,银行营业税(含省级非银行金融企业营业税)为省级财政收入。据此,凡在山东境内设立的招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青岛除外),其缴纳的营业税除中央收入部分外,均属省级财政收入,就地缴入省级国库。
东青高速公路(东营至青州)是我省第一条采用股份制模式修建的高速公路,由省公路局、胜利油田管理局,东营市政府、潍坊市政府四方出资,由山东东青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高速公路已于今年9月16日建成通车,经省物价局批准即将开始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无线电管理费”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的收费项目,并已纳人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以财税字[1997]117号文件将“无线电管理费”列入《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明确“无线电管理费”为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
各级国税机关和人民银行及各金融储蓄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规范利息清单的各项工作。税务机关和人民银行要做好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所属储蓄机构对这项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根据本通知和有关税收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中,哪些事项纳税人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时,应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由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和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企业股权投资涉及的所得税问题政策性较强,操作比较复,各级国税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股权投资的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银行网点申报纳税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电话申报纳税管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充实完善省局三个办法的有关内容,制定综合或单项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省局决定从2000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启用手写式《山东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手写式专用发票),手写式专用发票与微机专用发票一样,也是山东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对外收取费用所使用的合法凭证。手写式专用发票的代码、联次、各联印色、规格、印制要求、管理方式等均比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济青高速公路、泰曲一级路、济南黄河一桥、平阴黄河公路大桥、滨州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自1999年11月16日起,由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缴纳。
每个市地、县(区)要指定一个交通便利的地税机关作为纳税保证金的收缴点,并开设“个人售房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建立个人售房明细账簿进行登记。“专户”一般由税收会计人员管理,业务量大的单位可设专人,具体负责个人售房保证金的收缴、退付等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理,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的违法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精神,省国家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加油站的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
国税机关的业务和技术部门在实施税控初始化工作中要紧密配合,业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筹组织实施,技术部门应协助业务部门在各个环节做好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税控初始化工作如期完成,为强化加油站税收监控和管理奠定基础。
现将山东省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流通秩序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加油站(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清办[2000]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工作中认真按照此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电力集团、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华能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2000年第二季度实现的增值税税款已清算(详见附表),各公司有关企业应依据分配表中所列“清算税额”在2000年8月20日前向其所在地国税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缴纳及有关清算手续。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取得税控燃油加油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型号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征函[2000]17号)转给你们,供在日后加油站安装税控加油机工作中参照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饲料产品增值税的管理,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的生产发展,现就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管理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分立、兼并企业的欠税问题涉及到欠税负担人发生变化的,应到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领取《企业欠税转移申请审批表》,并按《企业欠税转移申请审批表》要求详细填写。
各级地税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摸清本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户数、组织形式、规模大小、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交换信息,定期核对有关纳税资料,共同做好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上述收费标准是税务部门向企业销售发票的最终结算价格,各级税务部门不得层层加价和收取其他费用。各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属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凡在我省范围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提供律师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接受服务者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专厢发票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收费的唯一合法有效结算凭证,其他任何票据均不得代替:专用发票进行收费结算和财务报销。
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仍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至3万元的,仍减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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