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继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推广自助服务。
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各单位应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对成绩优异、积极参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切实调动会计人员参赛积极性。
2020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0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含分支机构,下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经批准增加“房地产经纪”经营范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登记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2021年上海药品目录未收载的,原属于2019年上海医保支付的药品、以及限定支付范围收窄的品种,实行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深入推进分类监管、信用监管等工作,对存在虚假承诺、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严格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本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其办理材料同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一次性告知和承诺,并按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程序办理。
实施外资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外商投资议事协调、投诉和兜底服务机制,完善重点项目保障机制,用好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提升项目落地转化效率。
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规定的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的条件要求。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扶办的集体企业,通过法定程序,与上海联社及所属集体企业稳妥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实现城镇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集聚发展和良性循环。
企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借出员工,不得以共享用工的名义违法开展劳务派遣和规避劳务派遣有关规定,不得将在本单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以共享用工名义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松江区恬润社区服务中心获得上海市松江区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处理申请人提出的投诉、举报,严肃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优化完善系统,丰富推送渠道。各试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收费电子化管理系统,为医疗电子票据在生成、查验、报销、入账、退付等环节提供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撑,确保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信息系统运行安全规范,提高医疗电子票据使用单位工作效率。
管理会计具有个性化需求明显和行业特点较突出的特征,深入开展分行业有特色的通用性研究是推动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有效落地的重要方向,有利于推动管理会计的持续发展。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等单位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上级文件并有补充意见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全文废止的33件,全文失效的32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是从符合标准和布局要求的区级医院中遴选,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工作。
针对住房租赁活动全过程,强化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数据库,建立租赁房源数据库,建立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系统。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73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增进联动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政策执行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和公示后,认定上海工物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
信用信息主体通过“一网通办”“信用中国(上海)”网站,或者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应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交原失信信息提供单位。
根据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小金牛公益基金会等54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20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将场景和数据开放作为育商招商的重要力量,不断培育壮大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严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用票。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合规使用通过黄金交易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做好发票的接收、登记、认证、抵扣、保管等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55号),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在高端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领域的创新经验率先在综合保税区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和综合监管方面的措施率先在综合保税区内复制。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阶段性体检报告服务对象为网上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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