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上海市税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对个人从拍卖行拍得的房产和从开发商处购买的商品房,在支付所购房款时未取得税务发票的,个人可持取得的房产证明(拍卖确认书或购房合同)、房产证、第一次付款时取得的付款凭证以及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或办理补开税务发票事宜。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跟踪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度。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确定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在涉税事项及相关社会诚信方面的情况,可以随时调整其纳税信用等级。
自2001年8月1日起,本市外贸企业及生产企业委托六个“联网报关”项目试点地区的部分企业代理出口的,受托企业提供的使用激光打印机在空白A4纸直接打印的报关单(经海关审核签章的),可作为办理出口退税的单证之一。
鉴于第一步调整市属企业的税收征管经验和原县行政区域调整变化的状况,决定实施第二步调整,凡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未实施第一步调整、目前由区税务局征收的市属企业单位,实行由各财税分局负责税收代征收的办法。
交通运输业(公路运输)统一发票各联印色为:第一联存根联黑色尚未墨印框;第二联发票联棕色防伪尚未墨印框;第三联抵扣联绿色油墨印框;第四联记帐联红色油墨印框;第五联孔蓝色油墨印框;第六联紫色油墨印框。
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在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对企事业单位组团出境商务考察活动向其他参团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境外考察费用,按实际取得的全部组团收入,扣除支付的境外(包括出境、入境)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参展费或支付给境外接团单位的商务、旅游费用,就其余额征收营业税。
对不按代售规定,继续向代售范围以外的单位出售印花税票或返回手续费(好处费)的代售单位,一经发现,市地方税务局将收回其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证,撤销其代售资格。
本市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无海关代码的外(工)贸改制企业有关子公司,在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时,相应的海关代码栏暂统一填写“3100000000”。
新建房投入使用在一年以上或达到磨损程度3%左右的均属旧房,在转让时均按评估价格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
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部分经营行业(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带征率明确如下:
对其他已获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包括归国留学人员),如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学历证书亦须经所在国(地区)法定公证并经上海市公证处对其学历证书、学历公证书中文译本的公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通知》第二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单位将房产委托拍卖行拍卖给个人的,个人可凭拍卖行开具的“拍卖确认书”,到被拍卖房产的单位开具“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或该单位的冠名发票。
各保险公司需冠以企业名称的,可在《专用发票》票头上方加印带汉、英两种文字的企业名称和公司司标。需要增加《专用发票》联次的,各保险公司须经上海保监办批准,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印制。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通知》第二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持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或上海市兽药检验所(国家统检除外)出具的饲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饲料办出具的《审核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市局流转税处审批,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由你区上海常帮服务中心申请印制《上海常帮服务中心(公众自行车连锁服务社)车辆停放定额发票》、《上海常帮服务中心(公众自行车连锁服务社)租赁定额发票》、《上海常帮服务中心(公众自行车连锁服务社)清洗定额发票》,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使用并办理纳税申报。
对企业按市政府规定发放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批后,可在不少于3年的期间内均匀扣除,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各主管税务分局要做好企业的台帐记录。
为继续发挥虹桥、闵行、漕河泾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浦东新区的优势,鼓励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发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本市原规定的地方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01年底:
对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中规定免税的,而在本通知中没有列举的货物,应恢复征税。对其中免税期间外购的货物,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各税务分局在接到通知后,对从事国际海运的经营人在申请印制《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时,即可按第一条的要求批印发票。
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收入的具体免税范围仍按《关于对殡葬服务收入确定营业税免税范围的通知》(沪地税一[2000]62号)的规定执行。
应办理税收户管核准的内外资单位范围所有新办或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关系的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资单位(以下简称内外资单位),均属税收户管核准范围。
对盲人按摩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以及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建立的盲人按摩站(点),安置盲人及其他残疾人员占机构人员35%以上(含35%),且盲人残疾人员上岗率达到处80%以上的,免征机构按摩业务的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以下简称本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本市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征管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若干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通知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工作。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2000年1月1日以后新办或新认定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在各经济开发区注册的商贸企业和工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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