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我公司于2010年通过招拍挂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但是由于拆迁原因导致部分土地未实际交付也未办理产权证书,我公司也未实际使用,对于这部分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
问:本月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跨月是否能作废?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
自产产品换取房屋的产易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
实务问题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空调用于食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税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些货物发票甲公司是否需要认证?购买其他服务呢?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与热议。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定了房地产市场向着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
多栏式明细分类账,是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一张账页内按有关明细科目或明细项目分设若干专栏,用以在同一张账页集中反映各有关明细科目或明细项目的核算资料。按明细分类账登记的经济业务不同,多栏式明细分类账页又分为借方多栏、贷方多栏和借贷方均多栏三种格式。
问:我们月底认证了进项发票,但是对方单位要收回作废,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
问: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怎样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2017年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透露一个重要信息:大企业税收数据正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据悉,这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打造税务部门话语体系要求的最新成果,大企业税收数据正被渐渐唤醒。实践证明:大企业税收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2017〕6号 ),提出在河北邯郸、山西晋中等12个城市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国办发〔2017〕6号 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工作基础, 在河北省邯郸市
近日,税务总局发文对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流程进行了简化,并自2016年11月15日起执行。看到这个消息后,有网友提出一个问题:公司租了私人的房屋做经营场所等用途,如果不能取得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怎么办呢? 这位网友问到了如何申请
导读:如果您2016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于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年度自行申报。 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导读:企业处理固定资产,首先必须确定,其处置价值不是固定资产净值,而是实际交易价值;其次,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可以自行在税控系统里开具发票,与经营范围无关。 企业处理固定资产,首先必须确定,其处置价值不是固定资产净值,而是实际交易价值;其次,
1月28日凌晨,腾讯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除夕(1月27日全天),微信用户共收发红包的数量再次猛增,共收发142亿个,比去年增长75.7%。支付宝集五福红包开奖,共有1.6亿人瓜分2亿元现金红包,平均每人1.19元。大多数用户拿到1元左右,也有人在网络上晒出自己拿
经常看到一些网友在会计论坛上问到一些关于会计做账凭据的问题,各种回答千奇百怪,有的回答以讹传讹。本文对此进行一个简单梳理,仅以企业为例,不涉及其他单位。 一、会计做账的凭据一般有那些? 所谓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那么在我
问:我单位每月12号发放上个月工资,2016年年终奖打算在春节放假前一天发给大家。但是2017年1月纳税申报最后一天是16号,这样的话,这笔年终奖该在哪月申报纳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
【问题】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 国税函〔2001〕84号 )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
问:股权投资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股权投资分回的股息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
如何既降低税负又规避风险、如何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竞争机遇呢?请选择专注财税咨询、税收筹划领域的新疆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为您把脉,为您量身定制营改增落地辅导方案,帮您控制风险、降低税负,安全度过营改增。 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在
问:我公司购买其他公司材料合同上签订承兑支付105万元,发票也已经开具,因我公司现在没有承兑汇票,经双方协定以电汇的形式支付100万元货款。问:剩余的5万元是属于折扣缴纳17%的税率还是属于贴息缴纳6%的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付款利息等问题
问:购买方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需要退回销售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税总函〔2016〕145号 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应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地税代开发票专用章。 3、国税函[2004]1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的土地价款应当取得何种票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
2016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将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上线运行。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陆续上线运行金三系统。对于金三系统大家都了解多少呢? 1.纳税人进行代开发票或者网上申报扣款等操作时,系统提示三方协议验证失败,应该如何处理
问: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是否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实际
问:1、建筑施工老项目采用简易征收,5月10日签订分包合同,分包方提供11%普票。请问:总包方预缴增值税税款时,可以按分包方普票金额税款全额抵扣还是只能按3%差额抵扣?2、总包方与分包方为同一项目,发票备注栏项目地址一致,但项目名称不一致(分包合同
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但是对其减税效果,却在全面实施一段时间后,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全面认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既有助于正确评价改革效果,也有助于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本文试图分析如何认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包括如下问题: 一、营改增
问:营改增纳税人取得哪些有效凭证,才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部分价款?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 2016 〕 36 号 ) 附件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十一
目前大家在etax申报系统中填写的财务报表主要是两种:《ZL001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ZL019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一、ZL001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以1月申报期、月报为例) 期末余额:2016年12月底期末数。
小税官,您好!请问企业所得税法对亏损是如何界定的?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12号)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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